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创新型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湖职改办〔2020〕1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函〔2025〕7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湖职指发〔202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企业创新型人才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四大新兴产业(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和两大传统产业(绿色家居、现代纺织)及十大产业集群(新型电子、北斗及地理信息、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美妆、绿色木业、健康椅业、时尚童装)生产、经营或研发企业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七项条件中的3项,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是当年度国家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1倍以上。
(二)担任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或市级以上新产品的主要设计者;或受到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三)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排名前三位)、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排名前三位)或获得国家授权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排名前三位)。
(四)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编制并发布实施2项以上(排名前三位),或主导编制企业标准并发布实施2项以上。
(五)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或工作总结2篇及以上,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
(六)作为技术骨干推广应用“五新”(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技术及技术改造与革新等工作,主导完成的技术创新成果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取得经济效益(净值)500万元以上。
(七)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且指导培养初级技术人员成效显著,并得到本专业3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专业组织的推荐。(用人单位成立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填写推荐理由,并上传《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附件4)。
三、申报程序
企业创新型人才工程师申报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评审,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等程序上报到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中评委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四、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发现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优秀技术人才。
(二)坚持属地原则。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均一致)进行申报,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参保地单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需在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申报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属地进行职称申报,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再统一上报。
(四)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今年5月起,湖州市人力资源继续教育学习网(https://xsglt.hrss.huzhou.gov.cn/070/client/index.jsp)正式启用,该平台涵盖了一般公需课、行业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度累计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本年度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记2023-2025年继续教育学时情况,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方为有效学时。
(五)申报论文要求。申报人员提供公开发表论文的佐证材料须包含期刊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本人文章全文页信息,并在佐证材料中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期刊查询证明,以及国内权威学术文献数据库出具的论文查询证明。为加强学术规范,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核查。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六)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七)社保证明要求。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八)面试答辩要求。申报人员须参加中评委组织的业务面试答辩,业务面试成绩作为中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面试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九)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须年度考核应在“合格”以上,并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十)评审表归档。今年起,评审平台将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可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
(十一)严格申报人员资格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采用核对原件、比对扫描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验证方式,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如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验证人员(经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实名认证的经办人员)责任。
(十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评委会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特别是申报人及推荐单位要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充分运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全过程实施监管。申报对象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五、评审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高、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分别为每人150元和80元,职称评审推荐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213室),联系电话:2033099;
吴兴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5316室),联系电话:2516541;
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浔镇南林中路666号南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315室),联系电话:3013686;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德清县行政中心A楼615室),联系电话:8121625;
长兴县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长兴县龙山街道太湖中路128号体育馆对面原法院大楼)联系电话:6038432;
安吉县人力资源考试与评价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一楼),联系电话:5031286。
附件: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企业创新型人才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