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受理范围
在广州市市属、区属单位专职从事有关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认定组织机构和专业设置
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8号)(附件1)的要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设置5个专业: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和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
(三)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即日至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请同步在市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须在受理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报送纸质材料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受理地址
受理材料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6-1号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9楼。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洁、张伟
联系电话:020-83608520,020-83609489
邮箱:gzcsa02@163.com
(六)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申报人统一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网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系统上传材料要求请详见《上传材料清单》(附件2)。
系统申报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更改。
纸质材料:纸质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请详见《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请下载《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格》(附件4)按要求填写。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
二、申报认定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认定条件
执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附件7)要求。
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8号)中对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 非全日制学历的;
3. 已取得职称的;
4. 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四)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认定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评审条件,按照评委会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
1.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在系统中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下同)。信访受理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 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表七),在规定的职称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和公章,并填制《广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认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委会办公室评前受理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应密切留意市系统内办理情况流程进度,对评委办退回的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完成修改并按流程重新报送。
包括且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2. 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3.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
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4.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5. 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单位组织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评委办将通过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tzgg/tzgg/),对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填写《评委会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6)并加盖单位公章,在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评委会办公室,同时扫描发送至评委会工作邮箱:gzcsa02@163.com。
(六)电子职称证书
认定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市人社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职称收费
本办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我市职称评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职称评审相关的有偿服务等,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媒体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和《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问答(2024)》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1.《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8号)
2.《上传材料清单》
3.《申报材料要求》
4.《网络空间安全工程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格》
5.《广州市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认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6.《评委会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7.《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
广州市工程系列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