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江西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赣药监联〔2025〕9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精神,结合我省药学(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药监人函〔2025〕28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与指导,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药学类(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2〕8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从事药学(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药学(非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