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通知

2024年度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指导中心,教育研究院,素质教育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3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管理中心、教研院、教育指导中心等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职在岗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在我区辖内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公办学校非事业编教师或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不含退休返聘教师),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参加申报评审。

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人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无因个人原因,教师资格应首次注册(定期注册),但未注册或当前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形。

二、认定条件和政策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认定)是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申请相应职称的简化评审。申报认定除需符合《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的学历资历条件外,还必须达到粤人社规〔2022〕30号文规定的相应职称等级的评价标准条件要求,各单位需认真做好申报人转正鉴定、考核工作,申报人业绩、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一)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对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二)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执行, 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 2024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它年份如实填写完成情况。

(三)其他政策要求

1.在我区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本市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德育教师、教育管理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除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外,还需分别执行《广州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补充要求(试行)》《广州市中小学德育教师职称评审补充要求(试行)》《广州市中小学教育管理教师职称评审补充要求(试行)》《广州市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补充要求(试行)》。

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基地)教师、少年宫教师、专门学校教师申报职称按《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相关要求执行。

3.申报人以论文作为“教研科研条件”达标选项的,申报人和法人单位须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白云区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送审论文学术规范性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发表论文的刊物进行合法性审核。区教育局在资格审查环节将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送审论文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送审论文发表于假刊、套刊等非法刊物或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不得上报。

4.社保缴费情况将作为个人工作经历审查的重要依据,申报人需在现工作单位申报。

三、评委会和学科组设置

我市各级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实行网上在线评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应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中选择“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对应的学科组。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我市各级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申报人应对照广东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职称申报系统指引和规范要求,及时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课题、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 2024 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不得在系统上传。

对经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如实填报《2024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告知承诺事项》(附件2),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作出书面承诺,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系统中上传到证明证书材料处。申报人在系统相关模块仅填写基本信息即可,无需再上传已承诺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校内竞争推荐

各单位须按《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竞争推荐工作。

(三)评前公示

各单位必须重视校内公示工作,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前评后公示的通知》要求,按《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网上公示工作指引》要求做好评前公示。评前公示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公示,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推荐人选名单、线上公示码、投诉受理部门和电话、网上公示查看指引)。任现职期间有跨校调动的,要在所涉及单位同步公示(现单位要单独设置公示码并负责落实)。受理投诉举报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所在教育局评委办。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由各单位在每位申报人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法人单位附件”栏目。未按规定完成评前公示工作的,不得上报。

区教育局评委办将逐一核查评前公示情况,对未按规定做好评前公示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逐级审核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职称申报材料实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职称管理部门以及区人社部门逐级审核。经区教育局评委办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申报系统上按原渠道退回,申报人如有补正材料,应一次性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重新提交的补正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进行线上和线下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申报人送审论文经评委会评审,被确认发表于假刊、套刊等非法刊物的,属于违背诚信承诺行为,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要求处理。

法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要求处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申报评审人员需提交《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后用钢笔或签字笔手写签名,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内容一致。申报材料由单位直接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材料

1.申报人: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填写和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并提交数据至法人单位供审查和公示。

2.单位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中的法人单位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①评前公示材料(包括评前公示情况表、公示通知与公示过程材料);
②量化必备条件指标表;
③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名册;
④民主测评材料;
⑤量化评价指标表;

⑥教师职称申报竞争推荐方案;

⑦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推荐情况表;

⑧说课讲课考核评分表和汇总表;

⑨《2024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告知承诺事项》。

(三)受理时间

①一级申报人需在 2025年2月15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并提交至法人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②各有关单位需在 2025年2月28日17时前完成法人单位附件上传、评前公示和材料审核,并提交至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账号。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必须在各级对应的职称申报系统上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材料,逐一核查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确保材料上传至指定位置。在系统中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 字)。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所有申报材料都有档案核对人或审核人签名,其中:基本材料和综合材料的真实性主要由人事干部审核签名负责;育人工作业绩材料真实性主要由德育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教学工作业绩材料真实性主要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当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遵循回避原则,不得自行审核材料或担任推荐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材料还须由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审核签名。

(二)区主管部门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在各级对应的职称申报系统上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各单位中、高级岗位使用是否合规,申报程序是否严格按照竞争推荐方案执行,评前公示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复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

(三)区教育局评委办

区教育局评委办全面复审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不予受理,并由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的;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的;

3.不符合填写规范的;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的;

5.未公示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由教育局评委办提交评委会评审。

七、职称评审纪律

(一)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客观、如实地在职称申报系 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将各项佐证材料上传至系统的对应位置,在 职称申报系统各栏目填写的数据、材料需与附件上传的佐证材料 一致。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 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等要 求,一律撤销其职称,并记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全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撤销职称之日起 3 年。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把好政策关、审核关。对审核把关 不严的,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所在 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八、有关收费和证书问题

(一)免收职称评审费。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改发〔2018〕525号)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市、区教育局及评委办从未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未收取“服务费”“代办费”等其他费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通过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二)电子职称证书。

自2018 年度起,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如有需要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附件3),该系统是广东省职称证书的唯一省级管理平台,全省职称证书通过该平台统一生成、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不予更改。

九、其他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 21 号)和《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执行。如遇重大政策或上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白云区教育局办公平台和工作QQ群、企业微信群公布,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白云区教师发展中心评聘部联系。

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表格或填写申报指引,具体请见在线链接“2024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答疑 ”https://docs.qq.com/sheet/DVE1JSER6VmFTT0Zu?tab=000006。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gzrsj.rsj.gz.gov.cn/vsgz02zcgl/Desktop.aspx?PATH=ZJ/wwfjll/wwdgfjll&TID=SQL:ZJ_PS_MD02&SUBID=110&GID=4e92c622-6eff-4f82-ac68-8aff6b6909dc

2.  2024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告知承诺事项http://gzrsj.rsj.gz.gov.cn/vsgz02zcgl/Desktop.aspx?PATH=ZJ/wwfjll/wwdgfjll&TID=SQL:ZJ_PS_MD02&SUBID=120&GID=4e92c622-6eff-4f82-ac68-8aff6b6909dc

3. 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查询打印操作指引http://gzrsj.rsj.gz.gov.cn/vsgz02zcgl/Desktop.aspx?PATH=ZJ/wwfjll/wwdgfjll&TID=SQL:ZJ_PS_MD02&SUBID=130&GID=4e92c622-6eff-4f82-ac68-8aff6b6909dc

广州市白云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36633552)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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