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阜人社函〔2025〕9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5〕7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范围以阜人社秘〔2025〕7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

根据评审权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和市直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初级职称评委会设置,做好本辖区内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审核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10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登录方法: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后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登录成功后,选择“2025年-阜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见《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专业性、代表性,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其中,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为业绩成果的,需一并提交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以本人参与完成工程、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供本人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该项目已经第三方评价或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以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等为业绩成果的,需提交本人参与编写且已颁布实施的证明材料;提供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业绩成果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论文、著作材料应提供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以3篇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作为论文著作材料的,所提交的材料需经单位审核盖章。上述材料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

申报初级职称提交的专业技术报告,需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不得以日常工作总结代替专业技术报告。

(2)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上传与岗位对应的职称聘任材料(聘表、聘书或聘文),其中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3)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或涉密材料可通过线下报送(提交2份纸质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的业绩材料)。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各相关单位应按职责权限,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将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的《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上传系统。

8.根据有关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交1份纸质《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9.无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评审表可系统内打印。

三、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条件要求。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等相关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以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根据申报专业,参照对应的标准条件准备业绩、论文等材料(各专业对应的标准条件见附件)。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

(二)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和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工作。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按《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4〕16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扎实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工作。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没有论文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需提供所在企业股权结构证明、本人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兜底。

(四)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制。各级审核单位要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情况,并严格落实申报人上传2份申报材料和隐去其中1份材料相关敏感信息的审核要求,未按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申报人可在申报材料经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2259196。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279号1号楼219室。

附件: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单位公示证明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6.申报专业与适用标准条件对照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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