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闻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精神,将2024年度广州市新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受理范围
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记者、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二)受理方式
1.线上系统申报:申报人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网址: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首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是2025年3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退案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2.线下纸质材料受理: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3月15日(节假日除外)。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孚路1号3楼303室(市委机关幼儿园对面),联系人:李日丽,电话:83550924,电子邮箱:lirili@gz.gov.cn。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
1.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5号执行。
2.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第26号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44号令规定,提交有效期内新闻记者证复印件。
(二)重新评审或确认
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职称。
(三)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间的计算要求
1.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4.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执行,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应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新闻专业人员应通过“市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表一:《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送评材料袋上。
2.表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用A4纸打印,要求表格正面的页码是单数页,反面的页码是偶数页,不得更改表格的结构,表内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3.表三:《()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15份。
4.表四:《证书证明材料》,提交申报人学历(学位)、非学历教育、职称(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其他证明等。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加盖公章后递交复印件1份。中、大专学历证书上若无教育部统一证书编号或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申报人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下载打印有二维码的版本,即该网站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他国内取得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学历的,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和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由申报人毕业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将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贴在表中相应的位置,同时填写《评审表》中继续教育一栏。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提交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岗在职证明材料,
(5)按照所申报专业资格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数量,提交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期刊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公开发表在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或ISBN出版书号的个人专著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5.表五《业绩、成果材料》
(1)对照资格条件中“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的证书、证明分类合订成册。非个人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应注明等次及个人的名次,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核对人签名。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对于申报人提交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业绩成果条件第(六)项代表性作品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编辑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及2名与申请人同专业类别的在职在岗的正高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函及推荐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代表性作品须提供作品二维码及作品情况简介。
(2)根据《关于做好 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要求,在2024年度职称评审中继续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对不满足原业绩成果标准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选择使用业绩成果替代性指标材料(详见附件六)。需提交加封面装订且附目录的复印件,提供正式印发的《新闻阅评》类刊物原文复印件,同时附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点评内容的版面复印件。
6.表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7.表八:《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本表适用于已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没有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交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栏目。年限超过5年的只需提交最近5年考核。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重点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申报高级资格2500字左右、中级2000字左右。
9.申报同层级同专业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再次申报须报送新增成果1项以上,同时提交《历次申报职称情况表》1份。并在相应目录和佐证材料中显著标注“2024新增业绩”。
四、公示制度
(一)评前公示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表三《()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公示栏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待核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2.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后公示
评审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申报人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盖章后报评委会办公室。
五、答辩
申报副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面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提交论文代表作或专著两篇一式15份(可复印),论文代表作复印件附在《答辩评阅表》之后。《答辩评阅表》及论文代表作应单独装袋。申报人需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评委会办公室会提前通知申报人答辩时间和地点,申报人务必确保工具畅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按规定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之后一般不再调整和补充材料。
(二)申报人在录入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注释,严格按照要求明确、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和其他各项信息。
(三)评审材料应装在不易破损的档案袋或完整的档案盒,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左上角须填写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档案盒的底部需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专业,送审材料一律由最后审核部门审验盖章后密封(加封条和骑缝章),未按要求加封的或封签有损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
(六)各单位审核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广州市新闻(高、中、初)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连同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七、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含有关单位自主组建的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八、职称证书
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广州市新闻出版局
2025年2月 8 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