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厅发〔2022〕115号)和《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5〕326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高级统计师(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条件 

  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资格条件按《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20〕113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

  我省范围内从事统计工作,并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书、省级合格证书,2022年至2024年省内单独划线地区合格证书,符合高级统计师、正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高级统计师职称申报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评审方式

全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人员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报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sb)进行线上申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管理端”(网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GL)进行线上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事项。

  援青统计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与全省2025年统计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安排,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填写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附件5)。援青博士服务团成员纳入援青专业技术人才(统称援青人才)职称评审范围,职称申报评审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

  (二)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用人单位须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中为申报人员建立申报账号(用人单位新申报账号按照《青海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逐级创建),开通申报流程,指导申报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如实扫描上传佐证(业绩)材料(见附件4)。涉密资料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流程,严格把关完成申报人信息的审核、推荐,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使用全省统一的系统模板)。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逐级审核。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论文著作审核、证书核查、业绩真伪等辨别工作,并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的,应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职称管理权限对申报材料认真复核,坚决杜绝在审核当中“一键推送”行为。 

4.组织评审。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评审由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线上评审。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以成果展示(PPT)、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开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及时将评审结果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公示程序,在门户网站等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将公示结果和评审结果一并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三、有关事项

  (一)事业单位岗位审核。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前,须填报《2025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见附件1),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数额,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审核备案和上传的,不予审核。

  (二)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学时和年限,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5〕153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从2024年起,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由每年45学时调整为每年30学时;从2025年起,专业课学时由每年90学时调整为60学时。

  (三)业绩材料等有关要求。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申报人按照要求提交扫描上传清晰、准确、有效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中应注明符合《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中评审条件的第几条第几项,提交的各类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底。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30日。申报人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完成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统计系列职称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1月30日24时,逾时不再受理。为方便后期评审,申报人员需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诚信承诺书》(附件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3)于2026年1月30 日前报送省统计局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职称申报、公示、推荐等环节中,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关口。

  (二)用人单位履行推荐、公示等程序后,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因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期刊、学术著作,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并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学术期刊检索页。(所在单位登录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sfx-86ali.hosted.exlibrisgroup.com.cn/index.html查询)。各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一本期刊内发表2篇以上论文的,要加强核实核查,可通过中国知网、万方全文数据库、维普期刊全文数据库等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可不按业绩对待。

  (四)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五)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政策解读,申报人员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qinghai.gov.cn/):网站首页-职称政策专栏或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查阅。

  六、联系方式

  省统计局人事处:0971-3662176

  省人社厅专技处:0971-8258153、8258156

工作日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15979952660(段工)

    附件:1. 2025年度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

              2. 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

              3.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4. 网上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注意事项

              5. 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青海省统计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4

网上申报材料填报规范及注意事项

    开展网上申报前,申报者必须阅读了解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使用流程和方法。系统相关技术层面问题(操作使用过程中的页面或者数据错误、无法登陆等)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

  上传佐证材料总体要求:3页(含3页)以内的佐证材料,必须以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大小适中好辨认。3页以上佐证材料,必须将多张佐证材料图片制作成1个PDF文件上传。确实由于页面内容太多,单个上传文件受限制,无法制作成1个PDF文件上传的,可以制作多个PDF文件上传。上传佐证材料应精简准确,能充分证明相关事项即可,杜绝一切连篇累牍的无关材料。

  一、填写基础信息(申报信息)

  1.申报方式:申报职称认定和晋升者一般应选择“正常评审”,确实符合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的可选择“破格评审”。其中,进行首次职称认定者在选择“正常评审”的同时,必须在下方“考核认定”选择框内选择打“√”。

  2.申报系列和申报专业: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选择所申报职称,否则将不能选择正确的对应评委会。

  二、基本信息

  (一)个人信息

  1.学历、学位:须填写所申报职称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禁止填写非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

  2.现资格:应选择所申报职称后再选择本人现在已取得的职称资格(首次进行职称认定者直接选择“无”即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注意取得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区别。

  3.取得现资格年月:指现取得职称资格经人社厅审批后,审批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该时间一般和职称证书中“初任时间”一致。

  4.起聘年月:指现职称资格取得后,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聘任到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时间。事业单位副高级一般对应5级至7级专业技术岗,中级一般对应8级至10级专业技术岗,初级(助理统计师)一般对应11级至12级专业技术岗。同一职称级别对应的各岗位级别聘任时间累积计算。

  5.证件照: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清晰、像素较好的正面照片,将用于制作职称证书。

  (二)考核情况

    按照职称评审条件所规定的申报职称认定、晋升所应具备的最低任职年限,提供相应近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模块中分年度上传完整、清晰、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确保考核内容真实。企业单位可由单位统一出具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三、学历资历

  1.学习经历:仅填写与所申报职称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学习经历,必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验证页(上级主管单位审核证明)等3张图片,此处上传文件必须为图片格式,严禁以PDF文件形式上传。2002届以后毕业且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对学历进行验证,申报职称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毕业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准确查询学历(学位)的,须提交证书原件及上级主管单位审核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扫描件。

    (2)各类企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上传聘任文件或聘任证明扫描件

    4.相关材料证明:

    申报人根据单位类型与个人业绩,上传以下对应资料:

    (1)高级统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扫描件。

    (2)社保证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需上传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省外转入人员还需上传与业绩相符的外省社保缴纳记录(在青社保需满一年)。

    (3)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人员上传2021年以来《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必须为“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qhjjglpt.com/)出具的“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每年需同时达到公需课、专业课学时要求。

    (4)《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

  5.工作履历:填写个人工作履历即可。

  6.参加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经历: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参加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学术团体、社会兼职经历,须同时上传受聘证书或文件等佐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承担相关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技术负责等经历或者技术职务的经历。此部分只上传自己在项目中具体担任的角色,如项目负责、技术负责、报告编写人等相关信息页,无需上传关于项目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业绩成果

  1.论文:申报认定者无需填报上传,申报晋升中级以上职称者按照评审条件规定篇数及要求填报上传,严禁上传非第一作者或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论文。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含本人论文页即可)期刊版权页或检索页必须为图片格式,严禁PDF文件形式上传。其中,核心期刊必须上传“中外核心期刊查询系统”(http://sfx-86ali.hosted.exlibrisgroup.com.cn/index.html)检索页截图。并在填报信息页“备注”栏中填写核心期刊类型,如中国科技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其他期刊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出版物检索页或中国知网、万方检索页。

  2.论著:各层级职称申报者按照评审条件规定论著要求填报上传,其中,论著封面及版权页必须为图片格式,其他相关内容以PDF文件上传。

  3.课题(项目):按照评审条件规定,填报上传承担相关课题,项目报告等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材料。此处应填报上传较为完整的佐证材料,应具有项目说明或概要,审查报告,评审意见、验收结果、采纳或推广意见、审批文件等完整的从立项到实施,再到审核验收通过全流程证明材料。

  4.奖励和荣誉:按照评审条件规定,仅填报上传和专业技术相关的奖励和荣誉情况,严禁上传与专业技术工作无关的奖励情况。

  5.专利或标准:专利和标准按照评审条件规定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6.其他业绩:按照评审条件规定,无法将该业绩归类于课题、项目类的相关工作业绩,在此处进行补充填报上传。

  六、工作业绩总结

  对本人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字数限制为800字左右。

附件1 2025年度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doc

附件5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doc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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