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关于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调动全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起增设科学传播职称专业,组织开展全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以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资格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人员职称归口群众文化系列,设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名称依次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和助理馆员。

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评审或考核认定方式,初级采用考核认定方式。

三、申报条件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依据《江西省科学传播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科协字〔2024〕130号)执行。

四、评审组织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和考核认定均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评审按《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字〔2013〕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组建江西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以及省直单位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受理各设区市的委托评审。

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组建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区域范围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是调动我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加强评委库建设,吸纳相关专业优秀专家进入评委库;要建立健全评审工作规章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要不断探索科学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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