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社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纪南文旅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6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级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一)已退休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除外)。

(二)具有《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中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不得申报情形的,审核时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

2024年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申报。

四、申报方式

2024年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个人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用户入口(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注册账号,登录后选择荆州市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个人申报网上操作手册查看路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用户入口>个人账号登录入口>点击查看《系统操作手册》

用人单位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用户入口(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退至个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单位审核网上操作手册查看路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用户入口>单位用户登录>点击查看《系统操作手册》

个人申报和用人单位审核时,请点击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信息录入必须与评审表、花名册及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提交至荆州市职改办,荆州市职改办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纸质申报

网上职称申报材料经荆州市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集中报送纸质职称申报材料。职称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完整。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纸质材料清单主要包括:

1.《荆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附件4)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原件一式1份。没有提交承诺书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3.推荐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附件2)。

4.2021、2022、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 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2021、2022、2023年的年度考核书面说明。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3份,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6.转评人员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附件5),当年有效。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 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手工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不能从系统打印。评审表中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呈报单位推荐意见及人事职改部门审查意见均需要逐级签字并加盖公章。

8.有公修科目学时及成绩记载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并出具审查意见。(附件3)

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查验,并出具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审查意见。

11.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供的复印件需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13.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总结1份。

14.2024年度       专业    级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

(三)下列人员另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需要转评的人员,须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受理材料(附件5)。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需公开透明、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须由本单位3名以上群众签名。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申报人员无违纪违法情况,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证书、证件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经职改部门核实、审核人签字并盖章。未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者撤销任职资格。

任职年限、聘任年限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25日。

五、材料装订要求

所有纸质评审材料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附件6)要求装订。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申报时间: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9月25日止,纸质材料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0日止,各县市区集中报送纸质材料时间截至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直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评价科。

联系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16-8278483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初级8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推荐单位公示证明样表

3.学历学位证书审查意见样表

4.《荆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

5.转评人员资格审查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7.2024年度  专业  级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花名册

2024年9月2日       

附件: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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