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佛山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人社〔2019〕171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市自然资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加快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照有关规定,决定组建佛山市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称“市自然资源中评委”)。同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要求,启动2025年度我市自然资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设置
市自然资源中评委设置4个专业组,分别是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市自然资源中评委办公室(下称“评委办”)设在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佛山市城市展览馆)。
二、评委会评审范围及职责
市自然资源中评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中级及以下的职称评定工作,评委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职称申报受理、评审会议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评委办应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评委会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级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每年省、市评审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好我市每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后,及时报我局备案,由我局统一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二)评委办应加强评委专家及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及时做好评委专家的推荐遴选、考核评价、动态调整等工作,定期开展对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评委办应做好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工作,深入相关行业企业开展政策宣贯答疑,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积极性,营造有利于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四)市级人社部门应加强职称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职称评审监管责任,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各区人社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中评委以及评委办的工作,提高本辖区内职称申报受理点的服务管理水平。
四、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审依据。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1号)及相关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受理安排。
1.受理时间:2025年度自然资源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 202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受理)。请申报人员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2.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6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华康道1号坊塔西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270026
(三)注意事项。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申报程序、纪律监督、评审收费等所有相关事项,均参照《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的职称政策执行。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