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高校职改办:
为进一步激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2025年度评审条件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社会科学院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闽社科职改〔2019〕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闽社科职改〔2024〕5号)文件精神执行。申报2025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可通过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fass.net.cn)“通知公告”栏目,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有关文件、表格、填表补充说明、评审流程和常见问题,并按附件清单要求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代表作复印件除外)均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评审材料包括:
(一)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二)空岗证明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实行评聘合一的,须提供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式4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式3份。
(四)《申报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式25份。
(五)个人业务自传1份。个人业务自传内容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个人履职及贡献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约1500-3000字,须本人签字和所在部门盖章。
(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
(七)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2021-2025)《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
(九)合作证明、笔名证明1份。著作或论文若为合作,须提供含有合作者签字和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明确申报人撰写的字数。若用笔名,须提供含有本人签字和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证明。
(十)获奖证明、课题立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一)任现职以来近5年《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2016年起,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之前的继续教育学时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42学时(7天)。
(十二)送审鉴定代表作。代表作须独撰或第一作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2~3篇(或专著1本,论文1篇),论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专著须提供原件1份,专著电子版光盘3份(电子版以“《书名》”为文件名,采用PDF格式;光盘上须注明《书名》和CIP核字号);破格申报须提交代表作论文3篇(或专著1本,论文2篇),论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4份,专著须提供原件1份,专著电子版光盘4份。论文复印件或专著电子版光盘均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由省社科研究系列职改办委托有关专家鉴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作论文2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十三)《评审表》“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中涉及的著作、论文等科研成果均须提供原件1份,对策研究成果及其批示或采纳证明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报人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须将《评审表》和《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推荐上报,并在《评审表》的“呈报单位意见”栏和《简明表》的“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栏内注明“××同志申报材料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权威、核心期刊目录
发表的论文参照当年的权威、核心期刊目录。
权威期刊目录《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报刊目录》(2020年调整版从2020年起使用);核心期刊目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2023年起使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来源期刊(2023-2024)目录》(2023年9月起使用,需自行至http://cssci.nju.edu.cn/网站查询),《CSSCI收录集刊(2017-2018)目录》(2017年起使用,未收录在该目录中的,需提供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收录证书),相关内容可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在本通知附件中查阅。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于2026年1月26日—2月6日集中报送。凡未按规定报送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社会科学院职改办。联系人:黄莹杰;联系电话:0591-83709021;地址:福州市柳河路18号福建社会科学院516室;邮编:350001;邮箱:fjshkxyrsc516@163.com。
附件:2025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表格、填表补充说明、评审流程和常见问题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