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工程系列国防科技工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国防科技工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皖单位或外省在皖工作(国有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皖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5号)和皖人社秘〔2025〕137号文件规定,准备申报材料,需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准确把握申报基本条件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个人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论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严格落实职称评审“盲评”改革。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等)的业绩材料。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在审核时,发现存在没有按照要求隐去敏感信息的,则判定申报材料无效,终止申报流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事宜。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主卷(含个人有效信息,按顺序放,无需装订)
1.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1份,贴在资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2份);
3.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A3纸打印1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5.单位公示证明(附件5,1份);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近5年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
11.主要论文、论著原件(经评审后退回);
12.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13.主要工作能力、业绩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需报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
1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需装订本表。
以上申报材料中,原件(除论文、论著外)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审验盖章。
(二)副卷(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按顺序放,无需装订)
1.申报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A3纸打印1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6.近5年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复印件(1份);
7.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8.主要工作能力、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三)照片
个人提供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由申报单位人事部汇总收齐后报送。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今年职称申报仍采用线下申报、线上发证的方式,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送审,送审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照规定予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二)各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档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6,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要压实审核责任,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认真核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单位公示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四)各单位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后,统一报省委军民融合办综合处。相关附件请登录省委军民融合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51-64697601、64697663,QQ工作交流群:701196583。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doc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A3纸打印).doc
6.申报国防科技工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