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蕉岭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请留意各高级职称评委会印发的评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送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自行递交省有关评委会。
2.我市各中级职称评委会(含市直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3月31日。
3.各县(市、区)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1月至3月,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确定。
4.我市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的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评审时间
2026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及认定工作。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及初次考核认定条件
(一)我市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根据省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精神,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五)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途径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受理点。
(三)职称评审、认定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申报人送审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证明、年度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打印),无法通过官方网站查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真伪的,提供学籍档案内《毕业生登记表》或《成绩单》、《职称评审表》、发证机关有效证明等。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办公室审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更新本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评委会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须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培训后,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1.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2.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3.申报人的纸质材料统一由评委会退回,具体时间以评委会通知时间为准。评委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职称评审费标准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执行《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初级280元/人、中级450元/人、高级580元/人;对需要考试、答辩和论著鉴定的人员分别加收考试费10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和论著鉴定费200元/人。
七、评审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系列(专业)的申报条件审核材料。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完善评审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不得收取粤价函〔2006〕629号文规定职称评审费以外的“服务费”“代办费”等其它费用。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综合采取抽查巡查、复查倒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评审条件公开、评审材料审核、评委专家抽取、评审结果公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把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贯穿评审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
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核实调查、报告结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八、其他要求
(一)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政策。
1.按照《梅州市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继续推进县以下基层农业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工作。
2.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二)进一步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进一步畅通大湾区内地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在我市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职称时,实行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评审程序、评审办法等与省内专业技术人才一致。其中,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要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培育更多“土专家”“田秀才”,壮大我市乡村人才队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本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服务。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的程序、标准、办法、证书等各方面,享有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权益,履行同等义务。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属的法人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派驻省内其他地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法人单位委托并经派驻地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
梅州市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评审系列(专业) | 受理范围 | 层级 | 评委会办公室 | 窗口地址 | 联系方式 |
| 1 | 梅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中小学教师系列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高级及以下 | 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5号 | 0753-2180895 |
| 2 | 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高级 | 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5号 | 0753-2180895 |
| 3 | 梅州市实验技术人才(中小学、中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实验技术人才系列(中小学、中职)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高级及以下 | 梅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教育路5号 | 0753-2180895 |
| 4 | 梅州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农业技术人员系列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副高级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 0753-2254084 |
| 5 | 梅州市农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农业技术人员系列农艺、畜牧、兽医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农业机械化、热作、水产、农产品检测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 0753-2254084 |
| 6 | 梅州市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经营管理(梅州柚经营管理、平远脐橙经营管理、嘉应茶经营管理、客都米经营管理)、生产应用(梅州柚种植及加工、平远脐橙种植及加工、嘉应茶种植及加工、客都米种植及加工)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42号 | 0753-2254084 |
| 7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广东省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 | 0753-2358768 |
| 8 | 梅州市技师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技师学院党政办公室 | 梅州市梅塘东路85号 | 0753-2321606 |
| 9 | 梅州市党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党校教师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中共梅州市委党校办公室 | 梅江区华南大道27号 | 0753-2191109 |
| 10 | 梅州市体育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体育教练员系列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66号 | 0753-2280175 |
| 11 | 梅州市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管理和建筑材料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 梅州市江南团结路14号梅州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 0753-2243525 |
| 12 | 梅州市化建采矿冶炼地质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化建、采矿、冶炼和地质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署前路6号 | 0753-2247974 |
| 13 | 梅州市机械电气电子仪表轻纺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机械、电气、电子、仪表、轻纺等专业中、初级,广播电视中级职称评审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署前路6号 | 0753-2247974 |
| 14 | 梅州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水利水电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水务局人事科 | 梅州市南门水务大厦 | 0753-2211580 |
| 15 | 梅州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 梅江区华南大道1号 | 0753-2283108 |
| 16 | 梅州市自然资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土地、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 | 梅州市华南大道29号 | 0753-2191301 |
| 17 | 梅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生态环境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财务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市环境监控中心 | 0753-2260823 |
| 18 | 梅州市林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林业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林业局人事科 | 梅州市彬芳大道129号 | 0753-2255879 |
| 19 | 梅州市生物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卫生技术人员系列药学、中药学专业;工程技术人才系列制药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 梅州市彬芳大道南82号 | 0753-2326513 |
| 20 | 梅州市图书、文博、群文、档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档案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嘉应中路26号 | 0753-2260892 |
| 21 | 梅州市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舞台演员、演奏员、舞台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演出监督、演出制作、艺术运营、艺术研究、舞台技术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嘉应中路26号 | 0753-2260892 |
| 22 | 梅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新闻、广播电视工程系列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初级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 梅州市江南嘉应中路26号 | 0753-2260892 |
| 23 | 梅州市新闻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系列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日报社人秘部 | 梅州市沿江东路11号 | 0753-2258104 |
| 24 | 梅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大数据工程领域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化咨询与服务、系统设计与研发、数字化运营与运维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 | 梅州市政府综合大楼7楼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 | 0753-2188106 |
| 25 | 梅州市工艺美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艺美术系列雕塑工艺、陶瓷工艺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工艺美术协会 | 梅江区彬芳大道鸿都花园帝景湾维也纳9栋102房 | 0753-2263713 |
| 26 |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电力工程领域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运行、电力管理等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 梅江区顺风路20号 | 0753-2292201 |
| 27 | 广东宝丽华电力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电力工程领域热能动力工程、电力电气、电力运行和电力管理等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初级 |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综合部 | 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电厂 | 0753-2838820 |
| 28 | 梅州市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古民居研究会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29 | 梅州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家政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梅江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0 | 梅州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1 | 梅州市乡村工匠传统工艺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传统工艺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2 | 梅州市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3 | 梅州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4 | 梅州市乡村工匠民间杂技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民间杂技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 35 | 梅州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乡村工匠烹饪专业 | 本市及市外委托 | 中级及以下 | 梅县区美食协会办公室 | 梅州市新中路9号市人才驿站二楼222 室 | 0753-2293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