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温岭市工程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包括建设工程)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25 年度全市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8〕4 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专〔2025〕15 号)、《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5 年度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台经信人事〔2025〕6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化工、生态环境、电子、电力等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其中,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工程师的相关规定另行单独通知, 以《关于开展2025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温建〔2025〕49 号)文件为准;机械、电气、质量三类专业由台州(温岭)机电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请关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职称平台)”发布的“2025 年度温岭机电、质量及电气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另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按照《浙江省经信厅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学历、资历及破格等条件,按照《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台人社发〔2017〕70 号)(附件 2)规定执行。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可聘任其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9〕31 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 号)精神,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

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可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办法按以上文件执行。

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等内容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1。

(二)其他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专〔2025〕15号)和《关于<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台经信人教〔2018〕90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台经信〔2019〕39 号)(附件 10)等文件要求,自 2018 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 因此, 申报人员 2022-2025 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 36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累计不得少于240 学时,公需科目累计不得少于 120 学时),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省职称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通过“ 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http://jxjy.rsj.zjtz.gov.cn”导出,2022-2025每年度必须满足90 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个人申报前补足学时。

2、 中级申报对象须参加计算机“人机对话 ”系统考试,淘汰率为 10%,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参加视为放弃参加评审。考试、答辩参考资料由申报人员按申报专业自行准备和落实。

3、填报业绩库中涉及到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或近4 年所取得。

4、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 申报人员有论文提供的,作为业绩,必须在论文后面附上相应的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无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的,视作无此论文。指定第三方检索机构: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和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如相似度超过50%的,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6、专业技术人员近 3 年年度考核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7、 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 2025 年12 月 31 日。

8、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申报评审,通过“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岗位审核后方可申报。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未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

9、其他方面要求。

(1)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学历认证要求。对于 2001 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若无法提供,则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1〕28 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社保证明要求。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个人申报截止前,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原则上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无法自动获取或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4)被派驻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由人

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在温省部属单位和市外人员需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我市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市外评审的,按照权限由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取得的职称在我市不予认可。

(5)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6)2024 年未通过评审且 2024 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以来无新增业绩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做法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推荐。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和民营等非公企业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直接按申报类别、专业进行推荐报送。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 评 审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进 行 个 人 申 报 (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申报资料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推荐上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3、4。

四、时间安排

2025 年度工程技术领域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 7-12 月进行。网上个人申报时间 2025 年 7 月21 日至 9 月 5 日,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日期以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 3、4。

(二)送审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原件扫描),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人签名并注明验核时间。

(三)今年起,“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需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材料。

六、严肃申报纪律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级审核单位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市工程技术中评委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为 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建立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并根据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省职称平台上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 1 次或直接记入黑名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的假材料予以收缴,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并记录在浙江省诚信系统中的,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评。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4、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发现申报人存在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七、其他事项

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 12333 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中级为 260 元/人(其中推荐费为 80 元、评审费为 180 元),初级为 100 元/人(评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 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6-86128538

地    址:温岭市政府大楼 6 楼 616 室。

附件: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关于印发《台州市化工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台人社发(2017)70号)
3、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继续教育相关文件
6、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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