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报刊新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号)要 求,现将2025 年度全省报刊新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新闻单位现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取得新闻记者证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有本 科以上学历,担任记者、编辑职务5年以上。

2. 对需破格申报的,严格按破格条件掌握。

3. 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4. 对第二次及以上申报者,如没有新增加的业绩材料, 不得申报。

5. 根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新 出发〔2022〕8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 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等文件规定,新 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1.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填写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主管部门、下一级评委会推荐后,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齐,报送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 职称申报与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除按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外, 还须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3)新闻中评委推荐。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后,由各 地 新 闻 中 评 委 组 织 评 审 推 荐 工 作 ( 网 址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其他事项

1. 申报人员对照填写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的材 料必须完整、清楚;各推荐单位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复印件上需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中评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2. 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单位推 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副高评委会办公室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即中评委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 日 。

4. 副高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缴纳,标准为280元/人。

5. 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申报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张雪,0571-85311469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A 座1703室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202 5 年 7 月 8 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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