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通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受理范围

在广州市市属、区属单位专职从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交通节能环保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勘察(含测量)、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管理、监理、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养护、安全等专业技术工作;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管理、安全等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委会设置和认定专业

中级认定(含初级认定):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注意,申报中级认定和初级认定的申报人统一选择上述中级评委会。评委会设置两个专业:

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包括包括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交通节能环保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勘察(含测量)、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管理、监理、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养护、安全等技术岗位。

2.道路运输工程专业,包括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管理、安全等技术岗位。

(三)受理时间

评委办自4月30日起受理申报材料,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系统报送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一致)。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退案修改截止时间以系统退案备注意见为准。

(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统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点击“业务专题”—“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广州智慧人才家园”—“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系统申报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更改。

(五)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23号4楼;

联系电话:020-83180955、020-38180177、020-38180382;

邮箱地址:zhucx@gz.gov.cn;

QQ群(主管部门、单位):966464600;

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

二、申报认定条件和有关政策

执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要求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14号)执行。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二)非全日制学历的;

(三)已取得职称的;

(四)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时效均截止于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等,不作为本年度认定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登录系统申报

申报人统一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点击“业务专题”—“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广州智慧人才家园”—“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请按《申报中、初级考核认定需上传材料清单》(见附件2)的要求在系统上传有关资料。纸质材料《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认定表”)报送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二)用人单位审核及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在系统中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投诉举报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传至市系统“附件管理—法人单位附件”,并在规定的职称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和公章。

(三)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有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计入失信档案,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出现包括且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的;2.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的;3.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4.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5.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职称申报点)应密切留意市系统内办理情况流程进度,对评委办退回的材料(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完成修改并按流程重新报送。

(五)用人单位组织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rsj.gz.gov.cn/ywzt/rcgz/gzzc/tzgg/tzgg/)中,对评审和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如实填报《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在市系统首页“表格模板”栏目中下载),加盖公章提交评委办。

(六)电子职称证书

认定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职称收费

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我市职称评审和认定,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和认定相关的有偿服务等,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媒体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有关“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四、其他事宜

报送材料、领取材料时,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认定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领回,其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领取通过人员材料时,请提供《评委会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中级认定、初级评审和认定的职称证书发证权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到评委办领回材料,并按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办理后续事宜。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和《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专业范围及认定职称名称指引

         2.申报中、初级考核认定需上传材料清单

       3.考核认定表填写要求

       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页无正文)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广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初次职称

考核认定专业范围及认定职称名称指引

序号专业组设置所评专业概述申报认定职称名称
1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交通节能环保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勘察(含测量)、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管理、监理、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养护、安全等技术岗位。道路与桥梁工程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道路运输工程专业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管理、安全等技术岗位。运输工程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附件2

申报中、初级考核认定需上传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目录要求说明备注
1个人照片须提供申报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1蓝色底(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电子证件照;照片图像应人像清晰,轮廊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后,再拍照上传的照片不予受理)照片应为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大小在100k以内,像素不小于295X413。上传至系统第2项
2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须上传在学信网查询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电子版,与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上传至系统第4项
3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社保缴纳信息主要工作简历一栏需填写实际工作经历情况。现工作单位结束时间应为空。广州市购买社保的情形,应在“社保缴纳信息设置”一栏选“是”,可直接获取社保缴费信息。非广州市购买社保的情形,应在“社保缴纳信息设置”一栏选“否”,并将《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外省缴纳社保证明上传至第17项“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第5项或第17项
4工作期间奖惩情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无奖惩填写“无”。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要求字数在15002500字之间,内容应包括对个人的思想品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业绩成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内容,个人所起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其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应详细填写。
上传至系统第6项
5业绩成果材料重点栏目。请申报人务必确保将全套业绩成果材料扫描上传。上传至系统第7项
6科研成果、专利材料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含鉴定、验收等材料)。上传至系统第7项
7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1.属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扫描上传封面、有CN或ISSN刊号的页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页面、刊物合法性查询截图、论文检索截图(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的截图并附上网址)及封底,要求必须为彩色原件,在电脑上能清晰阅读论文内容。
2.属在有资料性出版物登记证号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上传封面、有登记证号的页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页面等。
3.属境外发表的论文:上传论文检索结果证明、论文原件扫描件和中文翻译版本。论文检索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1992)、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
4.属著作、译著的:上传著作封面、有CIP数据页面及相关页面等。
上传至系统第8项
8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宣读的论文送评时,须注明举办学术会议的单位或团体。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须上传论文正文页面或实例材料正文页面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宣读证明等)。
上传至系统第8项
9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提交认定时须由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须上传相关材料。
上传至系统第8项
10年度考核结果/聘任期满考核结果任现职以来,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且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表或聘期考核表(由单位人事部门考核盖章)。上传至系统第9项
11证书、证明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A4纸上)
2.在职在岗证明材料(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社保凭证、聘书、劳动合同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其中提供的社保记录应与工作经历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3.社保证明(可在市职称申报系统获取,如无法通过系统获取,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符合资历年限要求的社保凭证,即申报人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全称、在单位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及缴费情况等信息。)
4.派遣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资质证明及与现工作单位的派遣协议。)
5.在校所学课程成绩单(表)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手写签名)
7.单位评前公示情况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由单位统一上传至法人单位附件栏目)
8.其它证明材料(如上岗证、执业资格证明等)
上传至系统第10项
12备注1.可以gif、jpg、jpeg、pdf、doc等格式上传,单个附件不可超过4MB
2.请保证所上传材料为原件,且清晰可辨,不清晰材料将做退案处理。

附件3

考核认定表填写要求

申报人必须对照申报条件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

(1)此表通过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所有项目均需填写,如该项目无内容请填写“无”。表格按照正常页码顺序打印不可错页,共4页。如出现跨页错位,需自行调整回与原始表格的格式、结构、字号、字体、页数一致。封面左上角须注明主管部门名称。

(2)P1为基础信息页,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如实填写。“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栏请将最高学历排在“第一”;“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请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现单位结束时间不填写默认至今,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

(3)P2“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要求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应就个人的思想品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业绩成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内容,个人所起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其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应详细填写。

(4)P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 应按申报专业评价标准要求填写,须填写至申报职称的当年。

(5)申报人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和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如实填写“用人单位考核评议意见”。

附件4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

姓 名单 位
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职称专业 职称
公示日期年 月 日至 月 日
(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为重点)公 示 情 况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论文及著作的真实性情况:
(有无举报投诉及核查结论)单位纪检(人事)部门核实意见年 月 日
部 门 意 见上级人事(职称)年 月 日

附:此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用A4纸打印。

附件5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身份证号
申报单位
个人承诺本人郑重承诺,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业绩经历成果、学术成果、年度考核表、在职在岗证明等材料。真实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工作,购买申报单位社保或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协助完成申报材料公示,接受申报单位全体人员监督。如有失信或弄虚作假行为,责任由本人自负并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理。承诺人(手写签名):年 月 日
单位承诺本单位郑重承诺,按要求做到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包括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业绩经历成果、学术成果、年度考核表、在职在岗证明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说明原因及时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如有失信或弄虚作假行为,责任由本单位自负并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理。单位盖章(公章):年 月 日
备注1.申报人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名确认,否则不予参评。2.此承诺书经申报人手写签名、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后,由申报人将扫描件上传至市系统“其它证明材料”栏目。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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