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跨区域、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专业
受理申报认定的专业包括:水利技术管理、水工建筑、水工施工、水工结构、水土保持、水电技术管理、水利机电技术、水力机械、水利电气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水利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岩土工程。
二、受理时间
(一)系统提交材料时间:2025年1月20日9:00 至3月14日17:00,逾期不受理。
(二)受理纸质材料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3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材料受理点: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人事科(沙头街景观大道9号);联系人:张厚雨、史媛;联系电话:84502716、34817228。
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工作年限。已有职称的(含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申报。(详见附件 1)。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报送。申报人登录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
(二)申报材料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2),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用 A4 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字体、字号。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公示情况表》(附件3)。采用 A4 纸单面打印,提交 1 份。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系统提交)及复印件(纸质材料)。
4.业绩成果材料。请申报人按申报专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5.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6.提交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表。
7. 送审材料一律由最后审核部门审验盖章后密封(加封条和骑缝章)送我局职称办,未按要求加封的或封签有损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8.《考核认定材料目录单》(附件4),粘贴于送评材料袋正面,申报专业栏填写要准确。
五、单位审核、公示要求
(一)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考核认定材料认真审核并考核评议。对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要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若出现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只有业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评委会不予认可。
(三)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落实好“评前公示”制度。评前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对于认定通过人员,各单位要落实“评后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市人社局对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统一进行评后网上公示的同时,各申报单位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通过人员评后公示,公示完成后,向评委办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公示情况表》(附件5),加具意见和公章后发送电子扫描版至评委会邮箱(邮箱地址:717369470@qq.com)。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电子职称证书
认定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市人社局官网首页-业务专题-人才工作-广州职称-职称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职称收费
本办按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
我市职称评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职称评审相关的有偿服务等,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媒体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4〕21号)和《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请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2025年1月14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