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通〔2025〕30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及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厅所属各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中级职称评审对象。省级国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在省级人才服务机构的)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生态环境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二)高级职称评审对象。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1号)、《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三)不得申报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通过访问互联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信息平台“帮助中心”有关说明。

  三、申报审核时限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8:00。

  (二)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8:00。

  (二)组织推荐及提交评委会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8:00。

  四、网络申报流程

  网络申报评审流程: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申报人注册个人账号→个人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或相应层级人社部门审核)→提交对应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通过信息平台注册登录后在个人用户首页,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职称工作→职称申报,选择申报专业类别和职称,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提交有关材料,不得填报、上传涉密资料。本人应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二)用人单位审核

  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信息平台,登录单位账号进行审核。用人单位是职称申报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的材料均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须将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推荐上报。单位审核时必须上传公示场景照片。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提交对应评委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推荐程序有问题的,一律驳回,待规范后再上报。

  (四)评委会复核受理

  评委会按规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推荐程序等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并按相应程序重新报审,复核通过人员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及信息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部申报材料须通过线上提交电子版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具体内容以信息平台出现的必填或选填项为准(带*为必填),单位或个人上传的有关材料使用PDF格式,单个大小在3M以内,文件命名要与文件内容相对应(如:张三身份证.pdf),请勿将未修改名称的扫描文件直接上传。有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复核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更正补充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各级可直接退回相应单位或个人,不需层层逐级退回。

  (三)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对于申报人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三)申报人提交材料的时间尽量提前,超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无法重启。建议申报人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更正时间,以免错失本年度申报评审机会。

  (四)一个年度内,申报人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五)2025年通过线上评审取得的中级、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六)信息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1.2025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3.破格申报推荐函(模板供参考)

     4.承诺书(模板供参考)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机关党委人事处付永昌

0871-64154038)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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