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党校字〔2025〕34号

关于做好2025年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要求,现将做好2025年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党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

全省职称申报工作均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须通过其用人单位账号网上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止。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江西省党校系列教师资格按《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9年修订版)》(赣党校字〔2019〕1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从今年起,职称申报人员均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的除外)。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党校教师系列职称,并按《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受到党纪、政务、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影响期)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

四、系统填报要求

详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申报材料报至江西省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对符合中级条件的人员需在系统中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或材料补正。江西省党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受理中级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98号)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龙虎山大道1866号。

联 系 人:黎  萍;电话:0791-86858037。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

                                             2025年5月23日

关于做好2025年江西省党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党校字(2025)34号.pdf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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