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5年度北京市各专业中高级职称评价常见问题解答

摘要:本文主要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评审通知要求和申报人实际,解答职称申报常见问题,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 职称评价;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1.问:在北京上班,是否可以申报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答:只要是与在北京注册的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合同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都可申报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仅工作地点在北京,而单位注册地为外地的,这样的人员不符合在北京参评的条件。

2.问:没有初级职称,能否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答:自 2005 年起,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强制要求必须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要符合规定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未取得初级职称的人员也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问: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论文发表有哪些要求?
答: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撰写,是否公开发表不限。合作撰写的论文,须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通讯作者不予认可。论文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署名页)、论文全部内容页(无期刊原件的,可到出版社的官方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屏后上传);IEEE、SCI、EI 等检索的刊物,需要出具国家图书馆或大学图书馆的查询证明。

4.问:目前参加评审还需要线下现场审核吗?
答: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职称评审系统完成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的填写后,需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公示模板等材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同时,要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职称评审的申报流程。

5.问:北京市职称评审是否还发放纸制证书?
答:北京市职称评审自2020年度起对证书形式进行了调整。此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统一改版为《北京市职称证书》。同时,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北京市启用了电子证书系统,这意味着不再发放传统的纸质证书。申报人员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获取和验证自己的职称证书,大大提高了效率和便捷性。

6.问:如果申报材料已经提交,还能再次修改吗?
答:一旦申报材料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申报人将无法自行进行修改。但发现明显错误的,可在申报允许期限内,电话联系相关评审委员会,告知详细原因,申请退回修改。因此,在提交申报材料之前,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的材料都是准确无误的。建议申报人在提交前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评审结果。

7.问:通知中所说的考评结合是什么?
答: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与评审分别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专业技术人员须参与国家或北京市统一组织的规定科目考试,达成规定成绩者才可申请参与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的专业系列:经济、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8.问:考评结合专业考试科目合格,合格成绩有效期几年?
答:在考评结合专业的考试中,若为普通专业考试科目,取得合格证书后,其有效期一般为3年。而若该专业考试为国家统一组织的执(职)业资格考试,其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则依据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规定来确定。

9.问:中央在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参与北京市职称评审?
答:原则上,这类人员不直接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若该人员的人事关系所属中央单位,未经人社部备案且无相应评委会,可按属地原则委托北京市代为评审。具体流程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由上级有评审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北京市人社局出具委托评审函,函中要注明委托原因(如不具备评审条件等)、涉及人员及专业领域,以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的信息和联系方式,之后按北京市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10.问:涉密人员和涉密材料能否申报职称评审?
答:申报职称评审时,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按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涉及涉密材料,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用于职称申报。

11.问:申报人提供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的,会有什么后果?
答:依据《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评审机构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取得职称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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