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20〕134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部署,为健全完善符合档案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加快我省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青海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青海省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青海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档 案 局

 2020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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