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工信人〔2020〕161号)和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基层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范围为在我市各类基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4.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5.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6.基层事业单位,一般应在现有岗位结构比例内,统一组织推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其中,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
7.学历须是国家或省内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获得工程类专业研究生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8.按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申报晋升高级资格的,完成近五年(2021-202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9.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条件的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可以申报评审工程专业相应职称。
10.取得基层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申请换发我省统一职称证书的,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9号)规定执行,申报材料须提报至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由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将有关材料逐一扫描上传(其中,论文须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须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内容页等)。同一科研成果仅按论文、著作、课题、获奖、转摘和应用决策类中的1项计算,不重复计算。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2025年度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填报,网址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
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在申报人员个人进行注册和申报前,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也必须提前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好相应的网上申报路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操作手册可登录该系统“下载资料”栏目下载学习,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可登录该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浏览学习。填写申报信息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的,系统内的“申报系列”栏务必选择“基层工程技术”。
(2)填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字完全一致。
(3)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时间及所学专业,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4)取得的成果奖励、课题和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时间”以证书、文件落款时间或发表出版时间为准。“成果名称”按照“奖项:项目名称”(如:山东省科技进步奖:****研究;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格式填写。论文、课题和著作按照“论文(课题、著作):作品标题全称”格式填写(如:著作:《***》;论文:***;课题:***)。“位次”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7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2位,填写为“2/7”,“独立”为1/1)。呈报的成果、著作、论文、奖励等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5)申报人必须在系统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纸质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必须由“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导出并用A3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3份,另外须报送无姓名、照片、单位名称等信息的复印件1份。申报人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完整齐全,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等意见。
(2)材料查验及同意申报报告原件1份。
(3)申报基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应先选择申报方式,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见附件3)。
4.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错页、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修改表格和材料式样。其中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
三、材料审核及呈报要求
(一)材料审核
1.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评审材料,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各单位主管部门呈报评审材料前,必须通过查询相关网站、查阅评审公布文件、审核业绩成果备案材料等方式对申报材料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并就包括上述证件在内的一应评审材料的查验情况形成报告,经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当年度评审材料一并呈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二)材料呈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基层工程技术职称的组织实施工作,申报材料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呈报。人社部门呈报材料须使用职称专用章,凡未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四、业务测试
申报评审基层工程技术高级任职资格须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测试形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职称证书办理
职称证书发放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22号)规定执行。通过网上申报评审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并经核准公布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账户自行打印。
六、纪律要求
1.严肃评审纪律。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做好本单位职称工作,不得放宽标准条件推荐申报,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监督检查。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3.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把好资格审查关。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将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8月22日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水利局人事科(地址:市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大楼1704房间)。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呈报,最多指派两名工作人员报送相关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8131235
附件:1.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
2.临沂市基层单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承诺书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临沂市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257次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126次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次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