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宣字〔2022〕64号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宣字〔2022〕64号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进一步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切实做好我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新闻专业原有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将申报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申报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名称和评价方式

(一)职称名称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记者和编辑两个专业类别,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

记者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分别为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

编辑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分别为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二)评价方式

高级采取评审方式,中级采取评审或认定方式,初级采取认定方式。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

(二)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四)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六)取得现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均应为合格以上等次。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二)工作经历方面

申报人员应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新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主编、主持策划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或节目;或直接指挥、策划实施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有较大的正面社会影响。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专版、节目、栏目、新媒体;或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或甘居幕后,做了大量有价值有成效的工作。

(三)业绩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广播电视类、融媒体类主创人员,有1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C类一等奖以上。

2.作为主创人员,或电视类骨干创作人员,有2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C类一等奖以上。

3.作为独立撰稿人或主创人员,有12篇以上内参作品获得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作为骨干创作人员,有20篇以上内参作品获得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研究成果方面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2部以上(不少于8万字)。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有2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5.在县级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申报人员,有3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五、主任记者、主任编辑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县级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满15年,且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二)工作经历方面

申报人员应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采写、编发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参与策划、组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或节目,或承担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社会反响较大。

2.作为骨干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专版、节目、栏目、新媒体;或新闻业务工作中解决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或甘居幕后,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业绩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宣部、中国记协“好记者讲好故事”最佳选手或优胜选手。

2.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广播电视类、融媒体类主创人员,有1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C类二等奖以上。

3.作为主创人员,或广播电视类骨干创作人员,有2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C类二等奖以上。

4.作为独立撰稿人或主创人员,有8篇内参作品获得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作为骨干创作人员,有12篇内参作品获得省委或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四)研究成果方面

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第一作者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5万字)。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

4.有2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5.在县级媒体单位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申报人员,有1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六、记者、编辑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二)工作经历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采写、编发2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稿件或节目;或参与策划、组织2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或节目;或承担2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社会反响较大。

2.参与策划、创办报纸、杂志、专版、节目、栏目、新媒体;或在新闻业务工作中解决疑难问题,在某一方面有创新;或甘居幕后,做了大量的工作。

3.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进步,得到所在单位的通报表扬或奖励2次以上。

(三)业绩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广播电视类、融媒体类主创人员,有1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C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D类二等奖以上。

2.作为主创人员,或广播电视类骨干创作人员,撰写、编辑的文章或制作的标题、摄影的新闻图片、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等,至少有3篇获市级新闻奖二等奖以上。

(四)研究成果方面

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2.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新闻专业论文(理论文章)2篇以上

七、破格条件

(一)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1.学历资历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未具备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具备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业绩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2)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其作品获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广播电视类、融媒体类主创人员,有1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A类二等奖以上;或有2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B类奖,C类一等奖以上。

(4)作为主创人员,或广播电视类骨干创作人员,有1篇以上新闻作品获下列奖项:A类一等奖以上;或有2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二等奖以上,B类奖;或有3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之一:A类三等奖以上,C类一等奖以上。

3.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10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10万字),并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新闻专业论文4篇以上。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以上。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有5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二)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学历资历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未具备记者或编辑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5年。

(2)具备记者或编辑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业绩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2)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其作品获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3)获得中宣部、中国记协“好记者讲好故事”最佳选手。

(4)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或广播电视类、融媒体类主创人员,有1篇以上作品获A类三等奖以上,或B类奖,或C类一等奖以上;或有2篇以上作品获下列奖项:C类二等奖以上。

(5)作为主创人员,或广播电视类骨干创作人员,有2篇以上作品获A类三等奖以上,或B类奖,或C类一等奖以上;或有3篇以上作品获C类二等奖以上。

3.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出版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6万字)。

(2)担任主编(副主编)编写新闻专业著作1部以上(不少于6万字),并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新闻专业论文2篇以上。

(3)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新闻或相近专业论文2篇以上。

(4)有4篇以上新闻专业论文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在省记协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八、附则解释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本条件所称作品,指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融媒体中心)等机构刊播的原创作品。有关奖项:

A类,包括:中央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新闻奖;

B类,包括: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原中国广播电视奖一等奖、原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江西省新闻奖(原江西优秀新闻奖),此类两项奖均未划分奖项等次;

C类,包括:江西新闻奖、全国新闻行业各专业委员会奖项、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动画片等。其中,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和国家广电总局年度优秀国产动画片未划分奖项等次,均视为一等奖;

D类,包括:江西报刊网络新闻奖、江西广播电视奖。

(三)同一作品多次获奖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奖项。无具体署名的集体成果,以获奖作品标明的主创人员核算身份,不在主创名单的不核算个人成果。

(四)本条件所称主创人员,指广播电视类作品、重大融媒体产品为排名前二的作者、编辑,其他作品为排名第一的作者、编辑;骨干创作人员,指广播电视类作品为排名前四的作者和排名前三的编辑,其他作品为排名前二的作者、编辑。

(五)符合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条件的,按省内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如3年以上即包含3年。

(七)本条件由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解释。

(八)本条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江西省新闻专业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条件》《江西省新闻专业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条件》《江西省新闻专业记者、编辑资格条件》同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宣字〔2022〕64号.pdf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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