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省技工院校符合评审标准规定的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教师,按照要求统一申报。

(二)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技工院校,必须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申报工作,不得超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三)民办、国有企业办等其他性质的技工院校应对照标准条件,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38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5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11月14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2.审核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各市及省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及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二)申报流程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后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有关职称申报平台操作指南、材料打码要求等常见问题,可点击“职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查看“职称申报-操作指南”、“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三)信息填报

1.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如实、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资历、教育教学、技能水平、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规范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2025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业绩成果,为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以来的情况,应与申报人专业及所从事教育教学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对应。网上申报时业绩成果按重要性排序填报,申报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奖励证书同一标准条件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上传。对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备课笔记、著作等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4.论文、著作,为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以来发表的,上传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专业、业绩对应,发表在互联网、电子期刊、内刊、特刊、增刊、文摘或论文集上的论文、论文录用通知书等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为落实论文查重要求,除了提供PDF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论文。

5.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应达到规定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有学时。具体要求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有关规定执行。

6.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资料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逐项审核,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公示证明》等材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下载上传),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申报人可提前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再在职称申报时,导入业绩库数据,提交至所在单位。申报材料涉及的表格材料,申报人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下载。

四、审核程序

1.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确认。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未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2.逐级审核。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市人社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后上传职称平台;省属及有关单位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盖章后上传职称平台。上述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地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

3.破格审核。破格申报职称人员须填写打印《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线下报送审核(报送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集中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上传平台。未经受理审核上传无效。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任职年限和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关于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变动,转入技工院校工作,应当进行转评。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任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转评前后,任职年限累计计算。未经转评,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关于职称申报诚信问题。全省职称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确保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四)关于面试答辩。自2025年起,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破格申报人员,经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以申报材料、学术论文、论著及有关学术技术成果为依据,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的有关政策、专业知识、研究成果、岗位履职等情况进行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关于职称逐级审核。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证书进行严格审查,逐项核实。各市人社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要求,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核关,并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王苗苗

电  话:0551—62635052

附件:1.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参考目录表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

附件1-5.doc 

 2025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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