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街、局,各委、办和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十项行动”,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要求,现将我区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在河西区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26号)有关规定,申报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或专业)职称。

(四)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4 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五)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在职称评审范围。

二、评审服务机构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职称评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具体工作由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负责。本市各职称系列及其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分别由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见附件 2)和用人单位职称自主评委会负责。申报本市未设置评委会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可由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向市职称办提出申请,市职称办在职称评审系统上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相关评委会评审,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无效。中央、外 省市驻津单位经市职称办备案后,可委托本市评审。

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有三种,一是企业及劳动关系在河西的向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二是向集体委托人事档案存放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三是向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所属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员填报。申报人自10月9日(星期四)9 时起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公示。用人单位自9月22日(星期一)起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职称评审办事机构。

(三)用人单位审核提交。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在线审核提交材料的工作应于10月 31 日(星期五)18 时前完成。      

(四)区人社局审核呈报。区人社局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在线审核提交材料的工作应于 11 月 7 日(星期五)18 时前完成。

(五)申报人要及时关注所报专业评审委员会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的职称系统线上申报时间、申报要求、专业考试时间、拟评审时间等相关信息。用人单位要及时审核提交至区人社局。

四、申报要求

(一)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职称评审管理有关规定、本市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及各专业职称评价政策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职称申报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一般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系列或专业,每年同一系列或专业只能申报一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二)对本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业绩水平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国家统一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除外)。直接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业绩成果应符合正常申报相应层级职称的条件,业绩成果自取得上一级职称后开始计算。其中,外省市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至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与本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 1 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 2 个月的,可在本市按规定申报职称,相关业绩成果应以在津工作期间业绩成果为主。

(三)申报人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职称办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当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区属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要严格按岗位设置核定的结构比例进行推荐,在职称评审系统【用人单位审核信息】模块中【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上传经各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 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职数情况表”。

(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从劳动关系所在地、人事档案存放地或全市非公企业职称申报专门窗口申报职称。对劳动关系的确认,一般通过查验社保登记记录方式进行确定,社保登记记录应足以证明存在稳定劳动关系,查验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

(六)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统一使用职称评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核验。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电子评审表。

(七)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制度》,逐级核验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与佐证材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材料客观真实,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瞒报或伪造行为。  

(八)各系统、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精神,坚持把实际业绩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的推荐、申报等各项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按时报送。

咨询电话:28275960

附件:1.《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379号)

2. 天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表

3. 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

4.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网上申报流程

5. 河西区职称申报模板材料

天津市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1.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 2.天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表.xlsx附件: 3.天津市职称系列(专业)设置表.doc附件: 4.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流程.docx附件: 5.河西区职称申报模板材料.zip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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