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5年度全市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文件潭农发〔2025〕15 号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全市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湘潭市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潭人社函〔2022〕36 号)、《关于做好2025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5〕29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 2025 年度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适用于县乡两级农业有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评审职数要求

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单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县乡两级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具体职数根据 2025 年申报参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定。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专技人才,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他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生产经营主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通过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职称制度体系

设置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工程(下设农业自动化、农业信息化、农业水利工程等分支)12 个专业。

四、评价标准
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依据,可提供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当地重大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解决当地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作为代表作。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论文、科研等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内容。长期在乡镇工作累计满 15 年及以上的,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并在职称量评审环节赋予一定评价分值。

五、申报基本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条件

1.申报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非事业单位农业专技人员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不需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2.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 号)相关规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正高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

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5 年及以上。

2.副高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①获得博士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 15 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 年以上。

④具有中专学历,长期(满 20 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年以上。

⑤破格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 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9号)执行。

3.中级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年以上;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年以上;

④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长期(满 10 年)在乡镇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5 年以上。

六、申报程序

2025 年度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申报渠道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①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查后报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②县市区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①经申报人员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查后报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②县市区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其中,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

(二)各程序中的基本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当年度评审通知要求诚信申报。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农业系列职称常规评审或基层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2 单位初审。①申报人所在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②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违纪违规、是否破格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③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
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3.形式审查。县市区人社局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相关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4.材料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
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等,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近 5 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须注明公示结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资格审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实行线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途径详见《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5〕29 号)。

(二)业绩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普通 A4 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2.个人述职报告(共 3 份,1 份装订入册)。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

4.参评论文(代表作)原件、复印件 5 份,其中 1 份装订入册。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未公开发表的,提供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9.基层服务佐证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需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

(三)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业绩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封面打印“XXX 同志申报基层(正)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或高级兽医师)或“XXX 同志申报基层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职称业绩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 1 袋,须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不得使用塑料文件夹或文件盒。

2.除网上申报的资格审查材料、2 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 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和 4 份参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册。参评论文(即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

3.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参评论文(代表作)。(参评论文复印件需隐去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

4.申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免冠2寸证件照2张,装入普通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5.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 8 月29 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25 年度基层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任职年限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6.申报表格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统一查阅下载。不接受参评人员个人报送参评资料。

7.职称评审(包括面试)费用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3〕284 号)的标准执行。高级评审费为 570 元/人,中级评审费为 200 元/人。

2025 年度的全市基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至 29 日。接收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 B 栋 806 室。联系人:周谨琦,联系电话:13973292666。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6 月 25 日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25 日印发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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