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人社职管〔2022〕9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 办)、卫生健康委员会,各自主评审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 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
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为贯彻落 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 成长规律,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 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 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 社部发〔2021〕51号)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 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二)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 持分层分类,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 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 病一线。
(三)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 服务人民群众健康。
二、评价体系
(一)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三个级别:其中高级分为正高级、副高级,正高级职务名称为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高级职务名称为副主任医(药、 护、技)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主治(主管)医(药、护、技) 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医学研究类任职资格分为高级、中级两个级别:其中高级 分为正高级、副高级,正高级职务名称为研究员,副高级职务 名称为副研究员;中级职务名称为助理研究员;不设初级职称。
(二)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卫生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 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方式取得,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
医学研究类任职资格仅适用于自主评审单位,其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通过自主评审单位评委会认定取得,正、副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
三、适用范围
(一)本条件适用于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各级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依法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 医学技术、医学研究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卫 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本条件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基 本条件,分为通用条件和基层条件,各级人社部门应结合本地 区实际,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区域评审 条件,并量化细化评分细则;各自主评审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 际,制定高于本条件的单位评审条件,并量化细化评分细则。
四 、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 方针,自觉践行职业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 职业操守。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 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 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 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 年限。
(三)医师、护师类专业技术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职业 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证书。申 报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医师 执业时间不含助理医师执业时间。
鼓励临床医师晋升公共卫生医师职称。非公共卫生类医师 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并取得公共 卫生执业证书的,其非公共卫生类医师与公共卫生医师任职时间及业绩可合并计算。
(四)基层服务
1.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参评副主任医师职称 的人员,应当有任现职以来由政府或单位派遣的,累计一年以 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 务的经历。在所属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的农村(乡、 村)或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时间 可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2. 取得医师资格以来,受组织派遣承担援藏、援疆、援 外等任务,可视同下基层服务。
3. 多机构执业或加注公共卫生执业范围的医师,参与基 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其他公共 卫生服务时间可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4.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麻醉等相关专业医师在晋升高 级职称前参加院前急救工作1年、独立上车工作时间不少于 80%,其工作时间可视作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
(五)进修、继续教育
1. 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在量化评分时予以 赋 分 。
2.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内科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需 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完成公共卫生能力培训考核;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前,需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完成必要的临床能力培训考核。培训考 核合格后视同当年继续教育合格。
3. 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 前必须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少于3个月同专业的相 关能力培训或进修。完成培训或进修后视同当年继续教育合格。
4. 完成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考核或“323”攻坚行动专病防 治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视同当年继续教育合格。
(六)水平能力测试
申报评审的专业,须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执业类别、 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和级别一致或相近,水平能力测试应符合国 家、省里有关规定。
(七)特殊贡献
1.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获得记功、记大功 或市州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经审核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 级职称。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国 家、省有关文件执行。
3. 援外、援藏、援疆等以及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 置中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4. 援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 间及回国后一年半内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已经取得任职资格,经查实在申报评审期间有下列 问题的,可依纪依规撤销其任职资格。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 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刑期和处分 期(含影响期)未满的;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 期限的人员。
2. 工作严重失职,在重大医疗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及在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的处置中严重失职,造成恶劣 影响的,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评审。
3. 学历、资历、执业资格、下基层服务经历以及专业技 术业绩、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三年内不允 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申报周期内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相应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的。
5. 上一年度或申报年度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12分的。
五、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通用卫生系列条件
(1)副高级职称: 取得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的中级职务 任职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中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具备大专学历,聘任中级职务满7年及以上,其中晋升副主任医师,其 执业机构需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或县(市、区)级及以下公 共卫生机构等。
(2)正高级职称: 取得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的副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 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
2. 基层卫生系列条件
(1)副高级职称: 取得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的卫生系列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中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 具备大专学历,聘任中级职务满7年及以上;或中医(药)师 承取得出师证,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25年,其中中 医师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任主治中医师(主管中药师) 职务满7年及以上。全科医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 满10年,业绩突出的,由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优先推荐,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2)正高级职称: 取得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的卫生系列 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聘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 或具备大专学历,聘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中医(药) 师承取得出师证,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30年,其中 中医师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任副主任中医(药)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
3. 医学研究类条件
(1)助理研究员: 具备医学研究或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博 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医学研究相关工作,经考核合格, 当年可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或具备医学研究或医药 卫生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医学研究相关工 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2)副研究员: 取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医学研究或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博士研究 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医学研究相关工作,聘任助理研究员职 务满2年及以上;或具备医学研究或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硕士研 究生学历和学位后,从事医学研究相关工作,聘任助理研究员 职务满5年及以上。
(3)研究员: 取得医学研究或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副高级 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医学研究相关工作, 聘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及以上。
(二)工作量要求
完成任现职以来相关专业类别规定的工作量要求(详见 附表)。
六、评审条件
(一)通用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
1. 临床、口腔、中医类副主任医师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 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 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 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及正确应用本专业的各种诊断、 治疗技术。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参 加科室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等工作。其中,中医类 专业还应能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积极 参与中医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任现职近3年内甲级病历达90% 及以上;具有培养本专业下级医师、进修医师临床工作的能力; 每年为下级(或同级)医师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 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下级医师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 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 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 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 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 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 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 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 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 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 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2. 公共卫生副主任医师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 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 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 场调查处理工作能力。参与制定专业领域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规 划、协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每年参加专题项目、专题工作不 少于1项,并单独撰写或参与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2 份(前2名完成人);参与组织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每年为专 业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 教下级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 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 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 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 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 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指导基层实 施基本公卫项目等内容。
3. 副主任药师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 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 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 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开展本 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评估、替代药品遴选使用工作。近3 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 病症讨论或处方点评的材料。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 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药师 不少于2名的经历。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 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 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 建 议 。
4. 副主任护师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 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 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 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常见及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要点、治 疗原则,能熟练配合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具有一定的护理 工作管理能力以及教学组织能力和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 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或同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 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下级护士、进修护士不 少于2名的经历。
5. 副主任技师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 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熟练操作相应的医疗设备、仪器。参 加本专业疑难问题解决,能为临床、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咨询服 务。其中临床类各专业技师每年组织并参与本专业医疗技术报 告的分析总结不少于5次,并提供近3年内经所在单位管理部 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料 和提供5—10份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检查报告;公共卫 生类技师每年参与检验、监测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分析总结 不少于5次,并提供晋升周期内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论证、审 核的3份解决复杂、重大技术问题的分析材料和提供5—10 份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检验、监测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等报告。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 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有带教 下级技师不少于2名的经历。
(二)通用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
1. 临床、口腔、中医类主任医师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 识,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并应 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对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急症。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具有较丰富 的中医诊疗实践经验,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在某一专科具有较深造诣,致力于中医事业传承创新发 展,注重培养中医人才。每年为下级(或同级)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积极传 播新知识新技术,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有带教主 治医师不少于2名的经历。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 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 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 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 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 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 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 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 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 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 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2. 公共卫生主任医师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 识,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并应 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 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具备有效组织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的能力,对基层起到较 强的技术指导作用。主持制定专业工作的中短期工作规划、协 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具 有对本专业中、高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或同 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不少于3次;有带 教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 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 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 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 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 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指导基层实 施基本公卫项目等内容。
3. 主任药师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 识,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并应 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某一领域 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 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能全面掌握本专业日 常工作程序与要求,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对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作出 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开展本机构短缺药品 分类分级评估、替代药品遴选使用工作。提供近3年内经所在 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5份问题处方的讨论、处 理意见或报告;参与开发新剂型,能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 2项以上;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 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主管药师不少于2名的经历。 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 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4. 主任护师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 识,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并应 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能对单位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提出积极有效的 建议,能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科护理规章制度。负责管理本专 科范围内护理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工作,及时解决关键性问题。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 每年为下级(或同级)护理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 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主管护师不少于2名的经历。
5. 主任技师
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识,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并应 用于工作实践。对本专业领域内的疑难问题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熟悉医疗设备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技术熟练。具有解决本专 业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误差的能力。其中临床类各 专业技师每年组织并参与本专业医疗技术报告不少于5次,提 供近3年内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 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料,并提供5—10份能够反映其专 业技术水平的检查报告;公共卫生类技师每年参与检验、监测 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分析总结不少于5次,并提供晋升周期 内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3份解决复杂、重大技术 问题的分析材料和提供5—10份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 检验、监测和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报告。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 力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技人员开展新技术、新知识专题 讲座或授课不少于3次;有带教主管技师不少于2名的经历。
(三)基层卫生系列
副高级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 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新进 展,能吸取新成果并应用于基层实际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本 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解决基层本专业工作 中的复杂问题。主动参与适宜技术推广,取得较好的医疗服务 效果。具有协助培养和带教下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 够主持本院本专业的业务讨论,并参与主持本专业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申报人员须完成单位规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 生、家庭签约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康复、社区护 理、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居家药学服务、 用药教育、技术操作和健康档案管理等专业工作,圆满完成规 定的业务工作量,群众满意度高。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 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2次以上,培养带教2名及以上下级专 业技术人员。
正高级职称:全面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 技能,熟悉本专业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新进 展,能吸取新成果并应用于基层实际工作,是本专业在基层的 学术技术带头人。有丰富的基层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 业务能力,能较好解决基层本专业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在本单 位内主持适宜技术推广,解决基层技术难题,并取得良好的医 疗服务效果,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培养和带教下级专业 技术人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临床经验和分析总结能力,能对 工作实践经验或本专业实践中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常主持门 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对下级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病案、专 题、诊断报告等进行指导与修改。申报人员须完成单位规定的 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签约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社区康复、社区护理、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社区计划生育指导、 居家药学服务、用药教育、技术操作和健康档案管理等专业工 作圆满完成规定的业务工作量,群众满意度高。每年在本单位举行本专业专题讲座或培训授课累计3次以上,培养带教2 名及以上下级专业技术骨干。
(四)医学研究类
副研究员:能深度参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 课题,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本机构发展提出本学 科研究方向。能创造性地解决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内 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重要的经济和 社会效益的成果。
研究员: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事业需要和 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 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能创造性地解决重 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 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七、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 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材料。
( 一)通用卫生系列
1. 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专业 技术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重大公共 卫生事件总结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 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本专业相关的技 术专利。
3. 结合本专业实践完成的学术论文、参与编写的专业教 材、著作、科普作品等。
4. 主持或参与研究完成的科研课题、相关技术规范、卫 生标准、地方标准、临床指南、专家共识等。
5. 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进修生等工作形成 的人才培养报告。
6. 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或面向基层进行新 技术推广运用。
7.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对申报人工作业绩 细化要求。
(二)基层卫生系列
1. 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基本 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总结、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 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总结等。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 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任现职期间本 专业典型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等。
3. 在“健康湖北”行动中,完成健康问题筛查、监测、 培训、健康宣教等。
(三)医学研究类
1. 副研究员。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内高水平 的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论文3篇以上论文,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至少1项;科研成果获得过省级三等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 名前五);取得发明专利并成功在全省推广使用,取得较好的 社会或经济效益。
2. 研究员。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评委会认可的专 业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专业论文至少5篇,并至少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作为前三名完成人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研)项 目至少1项;科研成果获得过省级二等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排名前五);取得发明专利并成功在全省推广使用,取得较 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八、转评
(一)跨职称系列。取得非卫生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卫生 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先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卫生专业相应中 级职称,且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时间、聘任时间、工作量和工作 业绩达到本条件要求的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要求, 可以逐级转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但原系列(专业)职称 任职时间不合并计算。医、药、护、技逆向转评或医学研究类 转评卫生系列的,按此条执行。
(二)卫生系列内部跨专业。取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因岗位变动,可以实行医、药、护、技顺向转评。在新的专业 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达到规定的条件后, 可申报晋升现岗位专业上一级职务,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九、破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临床(专业)业绩特别突出,临床(专 业)或新技术应用上有重大突破,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重大贡 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规定聘任年限后,经2名正高级同行 专家推荐,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同级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市州人社(职改部门)核准后,可以 逐级破格申报。
十、附则
(一)本条件中关于地域、时间的概念界定如下:
1. 本条件中的“基层卫生系列条件”适用机构指乡镇及 以下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
以上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既可以按“通用条件”申报, 也可以按“基层卫生条件”申报,按照“基层条件”评审或全 科医生中级满10年认定的,仅限于基层范围内使用。
基层卫生系列条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指在乡镇及以 下医疗卫生机构中累计工作的时间。
2.本条件中所述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均按满实足年限计算, 计算时间截止到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之日。业绩成果、论文等, 均应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二)本条件中的有关学历或学位的概念界定如下:
1. 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医学院校或相关院校毕业的医药卫生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
2. 全日制、全脱产类学历,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 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在职、函授在职类学历,聘期不受影响 。
(三)本条件中关于专业类别和执业类别的界定如下:
申报人员现有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 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有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 依据,但所申报职称的专业类别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
(四)关于“双肩挑”人员的界定:
“双肩挑”人员是指报经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同 意后的“双肩挑”人员。“双肩挑”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且达到申报高一级职称聘任年限、相应专业工作量及业绩能力 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鼓励引导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立足于临床一线、艰苦岗位。在同等条件下,长期在急诊、 120急救中心、 ICU、 儿科、产科、精神科、麻醉、病理等岗 位工作的优先推荐。
(六)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北省卫生系列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 职管〔2019〕12号)《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自主评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19〕13号) 同时废止 。
本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 职责分工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 件为准。
附件:1.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2. 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3. 药学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4. 中药学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5. 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6. 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7. 护理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8. 护理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9. 医学技术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10. 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11. 公共卫生医师、技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12. 公共卫生医师、技师晋升高级职称评价指标要求
13.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14.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评价指标要求
附件1
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专业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医师 | 晋升主任医师 | 适用专业 | |
| 临床 | 非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血液病学、 内分泌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肾内科学、传染病学、病态反 应学、神经内科学、精神病学、肿瘤内科学、儿科学等,有病 房的皮肤与性病学、康复医学、疼痛学、老年医学和全科医学 等。 |
| 出院人数(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1000 | 1000 | |||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皮肤与性病学、精神病学、康复医学、疼痛学、全科医学、老 年医学、妇产科(限生殖医学、遗传医学)、妇女保健、儿童 保健等 | ||
| 手术/操作人次 | 人次 | 内镜5000; 支气管镜200 | 内镜5000 | 消化内科学、呼吸内科学 | ||
| 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400 | 500 | 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 肿瘤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运动医学、计划生 育学等 | |
| 300 | 400 | 神经外科学、胸心外科学、烧伤外科学、整形外科学等 | ||||
| 出院人数(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胸心外科学(心外)、神经外科学、烧伤外科学 | ||
| 1500 | 2000 | 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 | ||||
| 600 | 1000 | 胸心外科学(胸外)、泌尿外科学、耳鼻喉科学、肿瘤外科学、 运动医学、小儿外科学 | ||||
| 专业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医师 | 晋升主任医师 | 适用专业 | |
| 临床 | 手术为主临床专业 | 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 | 人次 | 800 | 1000 | 外科学、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眼科学、运动医学、整形外 科学、计划生育学 |
| 400 | 500 | 胸心外科学(胸外),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耳鼻喉科学、 肿瘤外科学、妇产科学 | ||||
| 200 | 300 | 胸心外科学(心外)、神经外科学、烧伤外科学 | ||||
| 其他临床 专业 | 参与诊疗患者人数 | 人次 | 1500 | 1000 | 临床营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疼痛学、急诊医学、介入治 疗、肿瘤放射治疗学、临床医学检验学等 | |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份 | 7500 | 5000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
| 份 | 5000 | 5000 | 放射医学、超声医学、心电图诊断 | |||
| 份 | 4000 | 4000 | 病理学 | |||
| 份 | 2500 | 3000 | 核医学、脑电图诊断 | |||
| 口腔 | 无病房 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800 | 800 | 口腔内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医学、口腔外科 |
| 诊疗人次 | 人次 | 3000 | 4000 | |||
| 有病房 科室 | 门诊工作量 | 单元 | 400 | 500 | 口腔外科 | |
| 出院人数(参与或作为治疗组组长) | 人次 | 350 | 500 | |||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数 | 人次 | 300 | 400 | |||
| 专业类别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医师 | 晋升主任医师 | 适用专业 | |
| 中医 | 非手术为 主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400 | 600 | 中医内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内 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 等 |
| 出院人数(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600 | 900 | |||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
| 手术为主专业 | 门诊工作量(有病房) | 单元 | 300 | 400 | 中医外科、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骨伤、中医 耳鼻喉、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妇科 | |
| 出院人数(参与或作为治疗组长) | 人次 | 400 | 500 | |||
| 出院患者手术 /操作人次 | 人次 | 300 | 400 | |||
| 门诊工作量(无病房) | 单元 | 500 | 800 |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半天(4小时)接诊不少于15 位为1个有效单元。非急诊科医生在5年期间如轮转急诊科,工作期间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针灸、推拿 (按摩)、刮痧、拔罐等中医治疗技术,因受手法操作时间限制,工作量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数计算,不考虑治疗 病人数量。
2. 肾内科学专业透析工作按照4小时为一个门诊单元计算;传染病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工作时 间和会诊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3. 全科医学专业医师门诊工作量包含下基层指导工作时间,如无病房则放入无病房组。
4. 内镜诊疗5000人次(含内镜下治疗手术,晋升副主任医师至少500例,晋升主任医师至少800例,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 均包括)为消化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一。
5. 呼吸内镜诊疗200人次(含呼吸内镜下检查与治疗,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均包括)为呼吸内科学专业必备的申报条件之 一。
6. 心血管内科学和神经内科学及其他有介入治疗的专业可参照手术为主临床专业执行。
7. 整形外科学专业的工作量指标不含出院人数,其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数调整为手术/操作人次数(含门诊患者和出院患 者手术/操作人次数)。
8. 出院患者手术/操作人次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主刀或一助计算;晋升主任医师以主刀计算。
9. 临床医学检验学专业中,形态、血液、微生物等亚专业申报条件为参与诊疗患者人次数,临检、生化、免疫等亚专业的 申报条件为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附件2
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 出院患者病种范围 和例数 | 基本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 覆盖的基本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基本病 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 盖基本病种数/本专业基本病种总数×100% |
| 基本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基本病种出 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基本病 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
| 疑难病种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中 覆盖的疑难病种数占本专业所有疑难病 种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出院患者覆 盖疑难病种数/本专业疑难病种总数×100% | ||
| 疑难病种诊疗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种出 院人数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符合本专业疑难病 种纳入条件的出院人数之和 | ||
| 出院患者手术难度 和例数 | 基本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 (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基本手术(或 操作)种类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 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基本手术种类 数/本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种类总数 ×100% | |
| 基本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基本手术 (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 专业基本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 出院患者手术难度 和例数 | 疑难手术覆盖率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 (或操作)种类数占所有疑难手术(含 操作)种类数的比重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本专业 手术(或操作)患者覆盖疑难手术种类 数/本专业疑难手术种类总数×100% |
| 疑难手术人次数 | 考核期内医师施行的本专业疑难手术 (或操作)的人次数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师施行的符合本 专业疑难手术(或操作)纳入条件的手术人次数之和 | ||
| 中医治疗情况 | 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 院患者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本专业出 院患者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以中医为主治疗的本专业 出院患者数量/本专业出院患者总数×100% | |
| 中药饮片处方比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 片处方占所有处方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对出院患者开具的中药饮 片处方数/所有处方总数×100% | ||
| 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 患者数量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本专业疑难病数量 | 考核期内出院患者中医诊治的本专业疑 难病数量 | ||
| 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 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 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使用中医 非药物疗法数量/中医药物和非药物疗法 总数×100% | ||
| 中医药治疗疗效 | 考核期内医师用中医药方法治疗本专业 疾病疗效 | 同行评议 | ||
| 质量安全 | 并发症发生率 | 出院患者并发症发生 率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 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 而发生并发症的例数占同期医师诊治的 出院人数的比例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出院患者在住院期 间因治疗或者施行某种择期手术或操作 而发生并发症的人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 所有出院人数×100%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资源利用 | 平均 住院日 | 平均住院日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 均住院时间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占 用总床日数/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 院人数 |
| 患者管理 | 次均费用 | 住院患者次均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平 均住院费用 | 考核期内医师诊治的某病种出院患者总 住院费用/同期该医师诊治的同病种出院 人数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教 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授课、 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 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 进活动的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注:1. 某专业基本病种、疑难病种、基本手术、疑难手术由专家共识和大数据统计结果形成。
2. 手术人次计算:患者在1次住院期间施行多次手术,按实际手术次数统计;在1次手术中涉及多个部位手术的按1 次统计。
3. 中药饮片处方比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两个指标可任选其一,也可同时使用,视各地具体情况确定。
附件3
药学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专业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 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药学专业工作时 间不少于35周 |
| 调配处方/医嘱 数量 | 张、条 | 晋升周期内调配处方(包括审方、调配、复核 /发药环节)数量不少于10万张或住院医嘱不 少于20万条 | 晋升周期内调配处方(包括审方、调配、复核/发药环节) 数量不少于8万张或住院医嘱不少于15万条 |
| 处方/医嘱点评 数量 | 张、份 | 晋升周期内点评不少于8000张门急诊处方;或 晋升周期内点评不少于1000份住院医嘱 | 晋升周期内点评不少于10000张门诊处方;或晋升周期内 点评不少于1500份住院医嘱 |
| 药学门诊数量 | 单元 | 晋升周期内药学门诊不少于200个单元 | 晋升周期内药学门诊不少于300个单元 |
| 药物重整数量及 药学监护数量 | 例 | 晋升周期内实施药物重整的人次数不少于200 例,并实施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例 | 晋升周期内实施药物重整的人次数不少于200例,并实施 药学监护的人次数不少于150例 |
| 静脉药物配置数 量(静配中心) | 袋 | 晋升周期内参与(包括审方、摆药、调配、复 核环节)静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10万袋 | 晋升周期内参与(包括审方、摆药、调配、复核环节)静 脉药物配置数量不少于8万袋 |
| 院制剂数量 | 批次 、 支、盒、 包、袋 | 晋升周期内参与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环 节之一)不少于120批次,或不少于5万瓶(支、 盒、包、袋) | 晋升周期内参与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环节之一) 不少于100批次,或不少于4万瓶(支、盒、包、袋)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用药监测(药品 不良反应监测/ 用药错误/药品 损害事件监测) | 例 | 晋升周期内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 报药品不良反应不少于30例;或晋升周期内向 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用药错误/药品 损害事件不少于30例;或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 关部门报告药品质量事件30例 | 晋升周期内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药品不良 反应不少于25例;或晋升周期内向医疗机构或上级相关部 门上报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不少于25例;或向医疗机 构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药品质量事件25例 |
| 精准用药检测 数量 | 例 | 晋升周期内完成TDM或基因检测(签发报告) 不少于1000例 | 晋升周期内完成TDM或基因检测(签发报告)不少于1000 例 |
| 精准用药方案制 定数量 | 例 | 晋升周期内解读报告并制定用药方案不少于 300例 | 晋升周期内解读报告并制定用药方案不少于300例 |
| 药物临床试验 (包括BE) | 项 | 晋升周期内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5项 | 晋升周期内参加临床试验项目不少于15项,并至少包含3 项为SUB-I |
| 药学质控 | 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60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药学质控工作不少于60次 |
| 药品供应管理 | 条 | 晋升周期内采购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或 收发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 | 晋升周期内采购药品条目数不少于3万条;或收发药品条 目数不少于3万条 |
| 科研工作量(药 学科研岗位) | 项 | 每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工作不少于1项;或 晋升周期内参与不少于5项 | 每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或晋升周期内 参与不少于10项 |
| 药学信息工作量 | 条、例、项、期刊 | 每年搜集、整理、评价药学信息50条;或作 为主要负责人刊出院内药讯10期;或制作、 编辑药学相关宣传30例;或解决药学信息化 相关问题5项 | 每年搜集、整理、评价药学信息40条;或作为主要负责 人刊出院内药讯8期;或制作、编辑药学相关宣传25例; 或解决药学信息化相关问题3项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用药教育 | 次 | 晋升周期内开展并完成各类用药教育不少于 60次(不少于5000人次) | 晋升周期内开展并完成各类用药教育不少于80次(不少于 8000人次) |
注:1.附表中专业工作时间为必备项目,其余工作量项目须满足任意两项。
2. 药学门诊:药学门诊是指医疗机构开设的由药师为患者提供用药评估、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方案调整等一系列专 业化药学服务的门诊。药学门诊半天(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为1个有效单元。
3. 处方点评数量:(1)门急诊处方点评数量是指晋升周期内点评的门急诊处方数、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数和出院带 药处方数,不包括出院患者住院医嘱。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2)住院医嘱点评数量是指出院患者住院医嘱点 评数按点评的人数(即病历份数)统计,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多个医嘱的处方点评,按1人统计。同一份病历被 不同专项点评抽选到,可以分开统计。处方点评包括整体和专项点评。
4. 药物重整:药物重整是指药师在住院患者入院、转科或出院等重要环节,通过与患者沟通、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 患者用药情况,比较目前正在使用的所有药物与用药医嘱是否合理一致,给出用药方案调整建议,并与医疗团队共同对 不适宜用药进行调整的过程。药师应当建立并书写药物重整记录表。
5. 药学监护数量:药师可通过药学查房、药物重整、用药教育、药学会诊、制定药学监护计划等形式开展药学监护工作的 患者人次数,药师应当书写药学监护记录表或在病历中记录相关工作。
6. 晋升周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员,其工作量可按不同的评价项目累积计算(按晋升周期内最低工作量为100%计,不 同岗位累积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需大于等于100%,同一岗位最多提交两项工作量参与累积计算。例如某药师申报晋升副 主任药师,晋升周期内该药师先后在门诊药师岗位(调配处方8万张、门诊处方点评6000张)、静脉配置药师岗位(参 与静脉药物配置7万袋、住院医嘱点评600份)工作,工作量可累积计算为:评价项目 A=处方点评完成百分比(100%×8 万张/10万张+静脉配置完成百分比(100%×7万袋/10万袋)=150%;评价项目 B= 处方点评完成百分比(100%×6000张 /10000张)+医嘱点评完成百分比(100%×600份/1500份)=100%。以此类推)。
7. 药学质控:医院药品管理、合理用药相关的质控工作,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附件4
中药学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专业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时间 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药师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专业工作 时间不少于35周 |
| 调剂中药处方 (医嘱)数量(包 括审核) | 张 、 剂、条 | 在岗期间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平均50张/天或住 院中药医嘱不少于平均100条/天;或晋升周期内调配 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5万张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10 万条 | 在岗期间调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平均40张/天或 住院中药医嘱不少于平均80条/天;或晋升周期内调 配中药处方数量不少于4万张或住院中药医嘱不少 于8万条 |
| 静脉用药调配数 量(静配中心) | 袋 | 在岗期间静脉用药调配数平均每天不少于40袋;或晋 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4万袋 | 在岗期间静脉用药调配数平均每天不少于30袋;或 晋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万袋 |
| 医院制剂数量 | 批次 、 支 、盒 、 包、袋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年均 不少于12批次,或不少于0.5万瓶(支、盒、包、 袋);2.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不少 于批次,或不少于2.5万瓶(支、盒、包、袋)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年均 不少于10批次,或不少于0.4万瓶(支、盒、包、 袋);2.完成医院制剂生产、质控、检验、仓库管理不少 于500批次,或不少于2万瓶(支、盒、包、袋) |
| 完成药库工作量 | 批次 | 完成药品(含中药、西药)出入库年均不少于0.5万批 次;或晋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5万批次 | 完成药品(含中药、西药)出入库年均不少于0.4万 批次;或晋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万批次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膏方制备工作量 | 料(人 次 | 完成膏方制备年均不少于50料(人次),或晋升周期 内完成不少于250料(人次) | 完成膏方制备年均不少于40料(人次),或晋升周 期内完成不少于200料(人次) |
| 中药煎煮工作量 | 剂 | 完成中药煎煮年均不少于0.3万剂;或晋升周期内完成 不少于1.5万剂 | 完成中药煎煮年均不少于0.24万剂;或晋升周期内 完成不少于1.2万剂 |
| 中药采购、验收 养护工作量 | 批次 | 完成中药采购、验收鉴定、养护年均不少于50批次; 或晋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500批次 | 完成中药验收鉴定、养护年均不少于40批次;或晋 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00批次 |
| 中药临床药学工 作量 | 例次 | 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不少于50例次(包括中药咨 询、药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患者用药教育 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药学门诊、治疗药物监测TDM或基因检测等);或晋升周期内完成不 少于250例次 | 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不少于40例次(包括中药咨询、药学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患者用药教育、合理用药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药学门诊、治疗药物监测TDM或基因检测等);或晋升周期内完成不少于200例次 |
| 中药处方(医嘱) 点评工作量 | 张、份 | 门急诊中药处方点评每年不少于1000张或中药医嘱 点评每年不少于150份病历;或晋升周期内点评不少 于0.5万张中药处方或750份中药医嘱 | 门急诊中药处方点评每年不少于800份或中药医嘱 点评每年不少于120份病历;或晋升周期内点评不少 于4000张中药处方或600份中药医嘱 |
| 药物临床试验 (GCP)工作量 | 项 | 晋升周期内参与GCP项目工作不少于3项 | 晋升周期内主持与GCP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 |
| 科研工作量(药 学科研岗位) | 项 | 每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工作不少于1项;或晋升周 期内参与不少于5项 | 每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工作不少于2项;或晋升 周期内参与不少于10项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药师 | 晋升主任药师 |
| 药学信息工作量 | 条 、例 、项、期刊 | 每年搜集、整理、评价药学信息50条;或作为主要 负责人刊出院内药讯10期;或制作、编辑药学相关 宣传30例;或解决药学信息化相关问题5项 | 每年搜集、整理、评价药学信息40条;或作为主要 负责人刊出院内药讯8期;或制作、编辑药学相关 宣传25例;或解决药学信息化相关问题3项 |
| 居家药学服务 | 人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居家用药服务不少于200人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居家用药服务不少于80人次 |
| 用药教育 | 次 | 晋升周期内开展并完成各类用药教育不少于60次(不 少于5000人次) | 晋升周期内开展并完成各类用药教育不少于80次 (不少于8000人次) |
注:1. 申报人员除应满足“专业工作时间”外,还应满足评价项目中其余任意两项评价项目。
2. 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表格中明确每年或年平均量除外)。
3. 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含散装中药饮片、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处方和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
4. 晋升周期内从事不同岗位的申报人员,按5年晋升周期工作量100%计,不同岗位累计完成工作量比例之和≥100%即可。
附件5
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需至少 满足2项 二级指标 ) | 药学监护 | 药学监护率 | 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申报 人所在临床科室住院患者总数的比例 | 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所在临床科室 住院患者总数×100% |
| 药物治疗 | 制定药物治疗方案 能力 | 制定合理用药方案,使患者获得适度、 有效、安全、经济和规范的药物治疗 | 含病史分析、药物治疗问题、药物治疗方案 选择、药学监护、患者转归等要素为一个完 整案例 | |
| 药学会诊 | 参与临床会诊能力 | 参与临床会诊的次数与综合能力 | 参与会诊次数+同行评价(提供参与会诊病案 或会诊记录) | |
| 个体化 给药 | 个体化给药监测与分 析能力 | 通过药物基因组学、血药浓度监测等手 段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用药建议 | 通过药物基因组学、血药浓度监测等手段实 施个体化给药的患者人数(提供患者相应检 查结果、结果分析及后期处置记录) | |
| 处方审核 | 处方干预率 | 实施处方干预的条目数占同期处方审核 条目总数的比例(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 和住院医嘱,有效干预为医生做出相应 修改,不包含医生双签) | 实施处方干预的条目数/同期处方审核条目 总数×100%(门急诊处方干预按患者人次来 计数,住院医嘱干预按医嘱条目数来计数)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需至少 满足2项 二级指标 ) | 处方审核 | 调剂差错率 | 出现调剂差错的条目数占同期处方调剂 总数的比例(处方包括门急诊处方和住 院医嘱调剂) | 出现调剂差错的条目数/同期处方调剂总数 ×100%(门急诊调剂差错按患者人次来计, 住院医嘱调剂差错按医嘱条目数来计) |
| 管理能力 | 制定医疗机构内部制 度、标准操作规程(sop)等能力 | 支持制定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SOP 等 | 主持制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数量 | |
| 合理用药 | 区域处方抽查排位 | 药师所在医疗机构在区域处方抽查点评 中的排名情况 | 根据区域处方抽查点评中各医疗机构的排名 情况,给予医疗机构中药师相应的得分 | |
| 制剂生产 | 申报新文号、生产批 件数 | 参与医院制剂研发并取得生产许可的医 疗机构新制剂批准文号、生产批件数 | 申报新文号、生产批件数量 | |
| 生产合格率 | 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合格批次占医疗机构 制剂生产总批次的比例 | 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合格批次/医疗机构制剂 生产总批次×100% | ||
| 药物试验 | 药物临床试验有效性 | 药物试验过程中出现某一医学事件或达 到预定标准(病情好转或加重)的情况 | 以试验报告或结果为准 | |
| 质量安全 | 药品质量 | 保障药品质量的能力 | 保障药品质量能力水平,指标涉及管辖 内药品质量合格率,完善毒、麻、精神 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的管 理规定,问题药品及时处理符合相关规 定,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案例数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质量安全 | 患者安全 | 维护患者安全用药能 力 | 维护患者用药安全情况,指标涉及药品 调剂、处方审核、静脉用药调配质量、 制剂生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置、 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及处理等 符合相关规定 | 药物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等处 置案例数 |
| 患者投诉 | 患者投诉案例数 | 经医院核实,确有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 存在问题的投诉案例数 | 患者投诉案例数 |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 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授课、 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 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 进活动的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注:1.处方审核主要针对调剂部门药师。
2. 药学监护率: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占同期申报人所在临床科室住院患者总数的比例。药师可通过药学查房、药物 重整、用药教育、药学会诊、用药咨询、制定药学监护计划等形式开展药学监护工作,药师应当书写药学监护记录表或 在病历中记录相关工作。计算公式为:药学监护率=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同期申报人所在临床科室住院患者总数 的比例,如某药师晋升周期内在心内科开展临床药学工作,该药师晋升周期内实施药学监护的住院患者数为400人,同 期心内科住院患者总数为4000人,该药师晋升周期内药学监护率为10%。以此类推。
附件6
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至少需 满足2项二级指标) | 专业技术实践经验 | 主持开展本专业新技 术新项目能力 | 主持开展药学创新技术、新项目,经单位审批立 项并付诸实施 | 主持开展创新技术或新项目案例数 量 |
| 技术分析及解决方案 | 运用实践经验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 题 | 含病史分析、药物治疗问题、药物 治疗方案选择、药学监护、患者转 归等要素为一个完整案例 | ||
| 设备管理 | 专业设备日常管理、维 护及使用 | 熟悉本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性能和保养维 护要点 | 管理重大设备台数或软件系统数 (自动化设备、大型检测设备、制 药设备或计算机管理系统) | |
| 药学信息管理能力 | 药学信息搜集、保管、整理、评价、传递、提供 和利用等(药学服务、医院处方集、药讯) | 实施方案例数 | ||
| 业务管理 | 本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 组织、领导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项目, 成果显著 | 技术项目数 | |
| 本专业质量管理能力 | 主持制定机构内部制度、标准操作规程(sop)等 | 主持制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数量 | ||
| 药物试验 | 药物临床试验有效性 | 药物试验过程中出现某一医学事件或达到预定标 准(病情好转或加重)的情况 | 以试验报告或结果为准 | |
| 循证决策 | 循证决策能力 | 运用循证依据,独立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 运用循证依据,解决本专业复杂疑 难技术问题的案例报告数量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质量安全 | 药品质量 | 保障药品质量的能力 | 保障药品质量能力水平,指标涉及:辖内药品质 量合格率,账物相符率、特殊药品、高警示药品 管理完善,问题药品及时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 保障药品质量能力指标中的持续改 进案例报告数量 |
| 患者安全 | 维护患者安全用药 能力 | 维护患者用药安全情况,指标涉及药品调剂、处 方审核、静脉用药调配质量、制剂生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置、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报告 及处理等符合相关规定 | 药物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 事件等处置案例数 |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 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授课、教学次 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专业领域 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 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附件7
护理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护师 | 晋升主任护师 | 适用范围 |
| 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 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 间总计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 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 总计不少于35周 | 所有岗位 |
| 临床护理工作量 | 条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病历首页、护理 记录单等责任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或参与质控管理记录不少于480条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护理记录单等责 任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240条;或参与 质控管理记录不少于240条 | 所有岗位 |
| 人次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护理患者人数不少 于2400人次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护理患者人数不少 于1200人次 | 有病房科室护士 | |
| 人次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配合医师诊疗患者 人数不少于6000人次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配合医师诊疗患者 人数不少于1200人次 | 无病房科室护士 | |
| 台次 | 担任主管护师期间配合手术次数不少 于600台次(三级手术次数不少于60台次) | 担任副主任护师期间配合手术次数不少 于300台次(四级手术次数不少于30台次 ) | 手术室护士 | |
| 主持护理查房/病例讨 论 | 例 | 不少于30例 | 不少于60例 | 所有岗位 |
| 主持护理会诊/危重患 者抢救 | 例 | 不少于30例 | 不少于60例 | 所有岗位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护师 | 晋升主任护师 | 适用范围 |
| 参与质量持续改进 | 次 | 参与护理一、二、三级质控或质量改 善项目等不少于50次 | 参与护理一、二、三级质控或质量改善 项目等不少于60次 | 所有岗位 |
| 值夜班量 | 个 | 年平均值夜班数大于等于24个 | 年平均值夜班数大于等于5个 | 所有岗位 |
注:1. 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表格中明确每年或年平均量 除外)。急症、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产房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
2. 附表中临床护理工作量中任意项目须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附件8
护理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 护理实践能力 | 岗位护理案例 | 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护理案例 | 以护理记录签名为准(例) |
| 疑难病例护理讨论 | 主持疑难病例护理讨论 | 以讨论记录签名为准(例) | ||
| 护理查房 | 组织专科护理查房 | 以查房记录签名为准(次) | ||
| 护理会诊 | 承担护理会诊 | 以会诊记录签名为准(次) | ||
| 技术创新能力 | 新业务新技术 | 新业务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报告、操作视频 或技术专利等 | 院级以上备案项目(项) | |
| 危急重症护理能力 | 护理病危、病重患者人数 | 危重患者护理能力 | 以护理记录单签名为准 | |
| 技术难度较高的护理操 作例数 | 如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术(PICC)、中心静脉导管(PICC、CVC、输液港)维护技术、复杂伤口/造口处理、 中心静脉压监测(CVP)、有创动脉压监测(ABP)、脉搏指示连续心排血量监测 (PICCO)、肺动脉楔压监测、腹内压监 测、主动脉球囊反搏护理(IABP)、俯卧 位通气护理等 | 以护理记录单签名为准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 危急重症护理能力 | 高级生命支持技术 |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机械通气护理、血浆置换、血液灌流、双重血浆分子吸附(DPMAS)、胆红素吸附、炎症因子吸附、体外膜肺氧合(ECMO)配合及护理、体外二氧化碳清除(ECCO2R)等 | 以护理记录单签名为准 |
| 突发事件处置 | 突发卫生事件等应急情况处置 | 以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次) | ||
| 质量安全 | 患者安全 | 患者安全典型案例 | 主持患者安全典型案例 | 以项目报告为准(项) |
| 质量改善 | 护理质量改善项目 | 主持护理质量改善项目 | 以项目报告为准(项) |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授课、 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专 业领域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 进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活动的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附件9
医学技术专业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技师 | 晋升主任技师 | 适用专业 |
| 工作时间 | 周 | 担任主管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 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 担任副主任技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 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 所有专业 |
| 病历编码数量及审 核病历编码数量 | 份 | 编码病历数不少于5000份/年;审核 下级技师编码病历数不少于2500份/ 年 | 编码病历数不少于5000份/年;审核下级 技师编码病历数不少于2500份/年 | 病案信息技术 |
| 完成检测项目(检查者与审核者) | 份/项 | 完成专业检测项目不少于100项,完成专业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记录 不少于50份 | 完成专业检测项目不少于100项,完成专业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记录不少 于50份 | 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 检验技术 |
| 签发检查报告份数 | 份 | 不少于7500份 | 不少于5000份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 配血次数 | 次 | 不少于5000次(其中交叉配血次数不少于200次) | 不少于3000次(其中交叉配血次数不少于100次) | 输血技术 |
| 技术操作次数 | 次 | 不少于7500次 | 不少于5000次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神 经电生理(脑电图)技 术、口腔医学技术、消 毒技术 |
| 不少于5000次 | 不少于4500次 | 核医学技术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技师 | 晋升主任技师 | 适用专业 |
| 检查次数 | 次 | 不少于10000次 | 不少于7500次 | 放射医学技术、超声医 学技术、心电图技术 |
| 病理制片数量 | 次 | 不少于25000次 | 不少于17500次 | 病理学技术 |
| 参与治疗人次 | 人次 | 不少于5000人 | 不少于3000人次 | 康复医学技术 |
| 检验工作数量 | 份 | 完成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监 测)记录≥50份(风险评估报告≥8份 或检验项次≥20项次)或完成专业检 测项次≥100项次 | 完成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监测) 记录≥50份(风险评估报告≥5份或检验 项次≥15项次)或完成专业检测项次≥100项次 | 卫生检验技术 |
| 参与建立、比对、推 广和应用的新技术、 新方法数量,或者参 与编写的质量控制文件等数量 | 个 | 参与相关工作≥1个 | 指导或者组织完成相关工作≥2个 | |
| 生物安全/实验室 安全相关工作 | 个/年 | 参与相关工作≥2个/年 | 参指导或组织完成相关工作≥1个/年 |
注: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表格中明确每年或年平均量除外)。
附件10
医学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技术能力 | 专业技术 | 主持推广本专业新技术新 项目能力 | 主持或推广本专业领域创新技术、新项目,经单位 审批立项并付诸实施 | 主持推广创新技术或新项目案 例数量 |
| 技术分析及解决方案 | 运用实践经验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 代表案例或报告等 | ||
| 设备操作 | 专业设备规范操作、日常管 理及维护 | 熟悉本专业设备的规范操作、日常管理及维护 | 管理使用维护设备台数、种类及 操作频次 | |
| 业务管理 | 本专业技术管理能力 | 组织、领导本专业开展日常工作,开展技术项目, 成果显著 | 技术项目数 | |
| 本专业质量管理能力 | 主持制定机构内部制度、标准操作规程(sop)等, 参与与主持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 主持制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数量 | ||
| 质量安全 | 质量改善 | 检验、报告等质量改善项目 | 主持检验、报告等质量持续改善项目 | 以项目报告为准(项) |
| 生物安全 | 生物安全管控能力 | 个人生物安全防护,标本采集、使用、保管和废弃 物管理等符合规定,各种工作记录规范、明晰,认 真落实实验室院内感染防控有关规定 | 以各种工作记录(含危害评估、 生物安全培训、危险废弃物记录 和职业性疾病、伤害和不利事件 报告等)为准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授课、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授本专业领域的 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的数 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数量 |
附件11
公共卫生医师、技师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医/技师 | 晋升主任医/技师 | 适用专业 |
| 工作时间 | 天 | 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其中 现场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督导、培训、 讲座、咨询和义诊等活动)或在基层工作时间不 少于60天 | 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 周,其中现场工作(含监测、流调、随访、 督导、培训、讲座、咨询和义诊等活动) 或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 | 所有专业 |
| 应急处置工作量 | 个 | 参与的各类现场调查或处置、指导的各类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数量≥3个(晋升周期内) | 指导的各类现场调查或处置、指导的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量≥5个(晋 升周期内) | 公共卫生医 师专业或相关技术专业 |
| 工作报告数量 | 份 | 参与撰写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专题技术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1份/年 | 指导或完成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 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专题 技术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2份/年 | 公共卫生医 师专业或相关技术专业 |
| 工作计划方案数量 | 个 | 参与制定的业务工作计划或技术指导方案数量≥2 个 | 指导或组织制定计划或方案≥4个 | 公共卫生医 师专业或相关技术专业 |
| 技术工作数量 | 份 | 完成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监测)记录≥50 份(风险评估报告≥8份或检验项次≥20项次)或完 成专业检测项次≥100项次 | 完成检验报告、技术报告、检测(监 测)记录≥50份(风险评估报告≥5份或 检验项次≥15项次)或完成专业检测项 次≥100项次 | 卫生检验技 术、营养等预防医学技术 专业 |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主任医/技师 | 晋升主任医/技师 | 适用专业 |
| 参与建立、比对、推广和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数量,或者参与编写的质量控制文件等数量 | 个 | 参与相关工作≥1个 | 指导或组织完成相关工作≥2个 | |
| 生物安全/实验室 安全相关工作 | 个年 | 参与相关工作≥2个/年 | 参指导或组织完成相关工作≥1个/年 | |
| 健康教育 | 项 | 参与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1项/年 | 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 动≥2项/年 | 所有专业 |
注: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表格中明确每年或年平均量除外)。
附件12
公共卫生医师、技师晋升高级职称评价指标要求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单位) |
| 技术能力(医师、技 师类) | 疾病控制专业 能力 | 各类现场调查或处置、指 导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 解决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或者由 各级技术主管部门确定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以及需要到现场进行调 查的各类工作 | 以应急(调查)小组成立或实际参与 情况为准(个) |
| 各类调查报告、监测报告、 检测报告、研究报告、工 作简报、应急预案或风险 评估报告撰写能力 | 参与各项现场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报告或材料,如: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或风险评估报告等 | 以实际撰写材料为准(份) | ||
| 制定的业务工作计划或技 术指导方案能力 | 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团体、 本单位制定发布的用来规范或者指 导某项业务的计划和方案 | 以实际参与/指导制定为准(个) | ||
| 技术创新能力 | 新业务新技术 | 新业务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报告、操 作视频或技术专利等 | 本单位及以上备案项目(项) |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单位) |
| 技术能力(技师类) | 专业技术 | 技术分析及解决方案 | 运用实践经验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 疑难的技术问题 | 代表案例或报告等 |
| 设备操作 | 专业大型设备日常管理、 维护及使用 | 熟悉本专业大型设备的工作原理、 操作性能和保养维护要点 | 管理使用各类大型设备台数、种类及 数量 | |
| 业务管理 | 本专业质量管理能力 | 主持制定机构内部制度、标准操作 规程(sop)等 | 主持制定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数量 | |
| 能力验证 | 业务开展能力验证 | 主要参与完成机构开展项目业务能 力验证的次数 | 以主要参与样本或指标检测人为准 (次) | |
| 质量安全 | 质量改善 | 检验、报告等质量改善项 目 | 主持检验、报告等质量持续改善项 目 | 以项目报告为准(项) |
| 生物安全 | 生物安全管控能力 | 个人生物安全防护,标本采集、使用、保管和废弃物管理等符合规定,各种工作记录规范、明晰,认真落实实验室院内感染防控有关规定。 | 以各种工作记录(含危害评估、生物 安全培训、危险废弃物记录和职业性 疾病、伤害和不利事件报告等)为准。 |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 授课、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 授本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 康促进活动的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附件13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 评价项目 | 单位 | 晋升副高级职称 | 晋升正高级职称 | 适用专业 |
| 工作时间 | 周 | 平均每年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时 间不少于40周。 | 平均每年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 生等服务时间不少于35周。 | 所有专业 |
| 基本医疗服务 | 人次 | 晋升周期内主持或参与诊疗患者人数、技术操作次 数不少于3000人次 | 晋升周期内主持或参与诊疗诊疗患者 人数、技术操作次数不少于2000人次 | 所有专业 |
| 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主持本专业业务、病例或查房讨论 次数不少于50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主持本专业业务、病例 或查房讨论次数不少于100次 | 所有专业 | |
| 次数 | 晋升周期内参与完成家庭签约服务、随访、疾病普 查、医疗救助、居家药学服务、用药教育、社区康 复和护理等服务不少于500次 | 晋升周期内参与完成家庭签约服务、随 访、疾病普查、医疗救助、居家药学服 务、用药教育、社区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不少于300次 | 所有专业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项 | 晋升周期内参与主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不少于20项,并对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 配合完成筛查任务 | 晋升周期内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不少于15项,并对主要健康问题 提出针对性措施,配合完成筛查任务 | 所有专业 |
| 健康湖北建设 | 项 | “健康湖北”行动中,完成健康问题筛查、监测、 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不少于3项 | “健康湖北”行动中,完成健康问题筛 查、监测、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不少 于5项 | 所有专业 |
| 健康教育 | 项 | 参与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1项/年 | 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 动≥2项/年 | 所有专业 |
注:1.工作量指标是中级晋升副高、副高晋升正高期间的完成工作量,均从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表格中明确每年或年平均量除外)。
2. 附表评价项目均为必备项目,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满足一项。
附件14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评价指标要求
| 评价维度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定义 | 计算方法(单位) |
| 技术能力 | 业务水平能力 | 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 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护理、 康复、用药指导和技术操作等能力 | 以提供代表病案、诊断报告、护理记 录、会诊记录和检测报告等为准(份)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 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 量、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 以提供服务项目档案、服务项目考核 结果等为准(份) | ||
| 业务管理能力 | 主持或参与制定本单位或区域医疗 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或业务指导意见 | 以实际参与或主持制定数为准(个) | ||
| 技术创新能力 | 新业务新技术 | 新业务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报告、操 作视频或技术专利等 | 主动参与推广项目,以本单位及以上 单位备案为准(项) | |
| 质量安全 | 患者安全 | 并发症或不良反应 | 因诊疗、护理、操作或用药不当造成患 者发生严重的并发症或不良反应 | 以病案记录为准(次) |
| 患者投诉 | 患者投诉案例数 | 经医院核实,确有服务态度或服务 质量存在问题的投诉案例数 | 患者投诉案例数(次) | |
| 教学科普 | 教学讲座 | 指导、带教和授课、教学 | 晋升周期内指导、带教人数,专业 授课、教学次数 | 指导和带教人次,授课教学次数 |
| 专题讲座或科普 | 面向社会、学生和医务工作者等讲 授本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科普 | 以议程为准(次) | ||
| 健康宣教 |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活动能力 | 参与和指导完成各级健康教育与健 康促进活动的数量 | 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数量 |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