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体人字〔2025〕6号

各地、州、市人社局职称办、体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有关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自治区从事体育训练、体育教学、运动损伤和运动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无人事代理的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职称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2023〕6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2023〕68号)要求执行。(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及自治区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施行。足球项目职称评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足球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体人字〔2025〕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职称申报审核时间

(一)职称申报时间: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时间:9月25日至11月8日集中开展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及反馈工作。

四、职称申报渠道

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当年驻村半年以上的可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职称评审中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上述人员参加评审的,填写《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附件9),并经相关部门盖章同意。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参加职称评审答辩,答辩采取线上视频、电话连线等方式进行。

(二)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公示等各环节工作,不得为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参评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提供便利条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8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职称评审各阶段

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人员凡违反反兴奋剂、赛风赛纪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受到处罚的,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在处罚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四)各地(州、市)体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抄送人社部门,并将本通知转发至业余体校,确保基层每一位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获悉通知内容。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认真填写是否推荐申报的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荐至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反映。

自治区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咨询电话:

0991-6683113(政策咨询电话)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0991-3193615、3193501

报送材料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东二巷50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401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官网(http//tyj.xingjiang.gov.cn)

附件1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2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培训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附件3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附件4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教练员输送运动员情况表

附件5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运动防护师防护运动员比赛情况表

附件6自治区级体育运动学校、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训练组织(业余体校)运动防护情况表

附件7推荐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

附件8个人承诺书(模版)

附件9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2025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政府网站原文UR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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